2017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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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的说明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17-080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照于2017年9月12日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对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修正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说明:

1、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人员调整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从原定209人变为152人,主要原因为部分激励对象因为资金问题自愿放弃本次股权激励,激励数量未发生变化。

2、关于激励计划解锁期限的说明

按照2017年9月12日披露的原《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规定,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共分为5年,根据5年的业绩考核情况分5次解锁,每次分别解锁比例为20%、20%、20%、20%、20%。

在《修正案》中将关于解锁期的表述进一步明确细化为“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和60个月,限售期自授予日起计算。”

修正后对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锁期未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

3、关于授予价格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的说明

本次《修正案》中的授予价格为4.08元/股,与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价格一致,未发生变化。

公司以授予日2017年12月25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计算总费用从而确认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

4、关于回购价格的说明

《修正案》中把原《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改为“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是为了避免在发生回购注销时引起歧义,对原草案中关于“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中”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未作出任何变更。

综上所述,《修正案》相对于原《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无任何实质性变更,本次调整为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说明。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