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
根据《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1824)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若出现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我司已于2017年12月15日公告了《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岁末及2018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底及2018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下列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其他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分红方式变更、基金转换及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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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
根据《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001215;C类:002555)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若出现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我司已于2017年12月15日公告了《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岁末及2018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底及2018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下列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其他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分红方式变更、基金转换及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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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
根据《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4091,C类份额基金代码:004092)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若出现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我司已于2017年12月15日公告了《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岁末及2018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7年底及2018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下列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其他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分红方式变更、基金转换及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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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慧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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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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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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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民丰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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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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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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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兴盛货币市场基金的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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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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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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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鹏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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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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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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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8年1月4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如上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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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两个自然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8年1月4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8年1月4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折算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8年1月2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如上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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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个自然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8年1月2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8年1月2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折算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号予以注册,于2013年7月11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11月6日表决通过的《关于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 年11月7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11月7日,并于2017年11月8日进入清算程序。2017年11月23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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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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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号《关于准予上证企债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11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3,424,897,371.00份基金份额。
(下转13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