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转让的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7-88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前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561号),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证券公司次级债券。2017年11月16日,申万宏源证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结束。(相关情况请详见2017年11月4日、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定于2017年12月28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证券代码“118972”,证券简称“17申证C1”,发行规模4亿元,票面利率5.20%,债券期限2年; 品种二证券代码“118973”,证券简称“17申证C2”,发行规模43亿元,票面利率5.30%,债券期限3年。

本期债券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方式转让,除此之外不在集中竞价系统和其他任何场所交易。本期债券转让的最低限额为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低于5000张且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债券份额在综合协议交易方式中无法转出。同时,本期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本期债券的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本期债券投资者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

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所发行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判断或者任何保证。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以及综合协议交易方式转让不活跃引致的流动性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7-89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28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若本次发行新增持股5%以上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符合证券公司股东资格条件和监管政策要求,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丹

联系电话:010-88085057

传 真:010-88085059

邮 箱:lidan1@swhysc.com

2.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袁晓莉 龚勤

联系电话:010-56839498;025-83387681

邮 箱:yuanxiaoli@htsc.com;gongqin@htsc.com

3.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懿慧

联系电话:010-88085886

传 真:010-88085255

邮 箱:liuyihui@swhysc.com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