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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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谢威 吕泉鑫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17年培训情况的报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7年4月25日在创业板挂牌交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谢威、吕泉鑫担任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间为2017年4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兴业证券持续督导小组于2017年12月对星云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17年12月22日
2、授课人员:吕泉鑫
3、参加培训人员:星云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5、培训主题:董监高买卖股份管理、信息披露的注意事项、内幕交易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企业内部控制的注意事项等。
二、培训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交易所2017年制定的减持新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规范流程进行了讲解,对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企业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分析介绍。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星云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关于股票买卖行为规范的认识,明确了2017年5月颁布的减持新规的具体要求,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进一步理解其在合规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企业内部控制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
谢威 吕泉鑫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