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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0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分别是李卫东、马炜、孙庆锋、卢婕、赵世平,独立董事张文君、林志、益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出售除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以外的资产、负债(特定负债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交易对董事会的授权及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同意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对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期限予以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调整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期限

调整前:

《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交易双方应尽快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日(最迟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并签署确定交割日的确认性文件确认拟出售资产的交割事宜,并相互协助办理拟出售资产的交割手续。

调整后:

《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交易双方应尽快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日(最迟不晚于2018年4月30日)并签署确定交割日的确认性文件确认拟出售资产的交割事宜,并相互协助办理拟出售资产的交割手续。

2、明确期间损益的审计基准日

调整前:双方同意,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拟出售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调整后:双方同意,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拟出售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拟出售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若拟出售资产的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前(含15日),则上述期间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拟出售资产的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则上述期间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炜、孙庆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调整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涉及对资产交割期限的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炜、孙庆锋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绒集团就资产交割期限调整事项签署《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炜、孙庆锋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事宜并与相关方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议案》

宁夏德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长期业务合作单位,因公司生态产业园区建设为公司提供施工劳务。截至2017年12月20日,公司与上述2家公司的债务合计为421,927,651.06元。鉴于公司目前存在一定的经营困难,资金较为紧张,而上述两家公司为尽快收回部分款项,经友好协商,两家公司与本公司分别签署了《债务豁免协议》,同意豁免本公司上述部分债务,豁免金额合计111,927,651.06元。具体详见“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3、本公司与宁夏德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债务豁免协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0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夏德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债务豁免协议》,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债务豁免基本情况

宁夏德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长期业务合作单位,因公司生态产业园区建设为公司提供施工劳务。截至2017年12月20日,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的债务合计421,927,651.06元。鉴于公司目前存在一定的经营困难,资金较为紧张,为尽快收回部分款项,经友好协商,各甲方与公司分别签署了《债务豁免协议》,同意豁免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上述欠款中的部分债务,豁免金额合计111,927,651.06元。

二、债务豁免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宁夏德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宁夏德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凤工业园创业园A区26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严晓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售电业务;电力工程设计;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机电设备安装;电力设备运行及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及水暖维修、铁附件加工;供暖、采暖;电力物资及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装饰材料、电梯、空调设备、通讯器材、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

(二)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林州市国家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唐大道东段

法定代表人:郭跃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壹佰零捌万元

成立日期: 1997年07月07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贰级。

三、《债务豁免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豁免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同意豁免乙方部分债务(具体金额见下表所示);

2、经前述豁免后,乙方尚需向甲方支付经豁免后的应付款项(具体金额见下表所示),乙方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毕。除乙方应按时支付经豁免后的应付款项之外,本次债务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

3、上述豁免以及经豁免后乙方应付款项的支付完成后,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所有欠款已全部结清;

4、如乙方于2017年12月31日前未能向甲方支付完毕经豁免后的应付款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除此之外,非经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本豁免协议不得变更、解除、终止、撤销。

四、债权债务情况

五、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向甲方支付完毕已豁免后的应付款项。根据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上述债务豁免共计111,927,651.06元,将计入公司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本次债务豁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定数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0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当面送达方式发送到每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生明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事宜并与相关方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债务豁免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指标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0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7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2、截至本进展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绒集团支付的本次交易对价91,912.57万元,但由于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尚存在本次交易无法最终实施完毕的风险。

2017年6月14日,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银绒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6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相关重组方案。9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资产交割期限予以调整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7月3日、9月29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按照重组方案及相关协议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调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组方案概要

为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绒集团”)出售除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以外的资产、负债,具体包括:(1)公司持有的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江阴中绒纺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Todd & Duncan Limited 100%股权、Zhongyin (Cambodia) Textile Co., Ltd. 91.89%股权、宁夏中银绒业亚麻纺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中银绒业毛精纺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亿元劣后级出资额及相关权利义务(简称“拟出售股权类资产”);(2)公司持有的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以外的非股权资产及相关负债(特定负债除外)(简称“拟出售非股权类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主要经营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不再从事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的生产加工业务。

交易双方以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作价为91,912.57万元。交易对价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方中绒集团应当于交割日前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交易对价。

根据本公司与中绒集团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的约定,《资产出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生效后,交易双方应尽快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日(最迟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并签署确定交割日的确认性文件确认拟出售资产的交割事宜,相互协助办理拟出售资产的交割手续。

二、目前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进展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中绒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共计91,912.57万元。因资产交割涉及的程序复杂,工作量大,公司已不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交割工作。2017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同意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期限予以调整,将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调整到最迟不晚于2018年4月30日,并签署确定交割日的确认性文件确认拟出售资产的交割事宜,相互协助办理拟出售资产的交割手续。公司董事会按照资产出售协议及重组方案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力争尽快实施完成交割工作。

三、风险提示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7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同时,根据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主要包括: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交易对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风险;债务转移的风险;员工安置的风险;标的资产权属瑕疵问题的风险;经营风险;关联交易增加的风险;上市公司控股权不稳定的风险;因资产无法转移导致上市公司赔偿中绒集团损失的风险;关于本次交易对公司2017年经营成果影响情况的风险;尤其是中绒集团未能筹资或筹资不足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已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11月30日披露了相关重组的实施进展情况(详见2017-93号“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2017-103号“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2017-105号“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2017-110号“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直至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0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银川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贴的通知》(银财发 [2017] 408号文),通知决定给予公司经营性财政补贴4.45亿元;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灵武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贴的通知》(灵财发 [2017] 293号文),通知决定给予公司经营性财政补贴2亿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9日拨付到公司账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产生收益影响 6.4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