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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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8-00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

聘任潘建国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潘建国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岗位要求。董事会聘任潘建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潘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 月 3 日

附件:

潘建国先生简历

潘建国:男,出生于1965年11月,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食品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经济师。

主要工作经历:

1987.09-1990.06 华南农业大学生物系植物生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理学硕士学习

1990.07-1992.07 广州市土产公司外经科科员

1992.07-1996.01 广州市土产茶叶公司蜂产品研究所副所长

1996.01-1998.03 广州市宝生园蜂产品分公司、蜂产品研究所副经理、所长

1998.03-1998.10 广州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副主任

1998.10-1999.01 广州市宝生园蜂产品分公司、蜂产品研究所经理、所长

1999.01-2007.01 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总经理

(其间:2004.03-2007.01兼任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1999.09-2003.10 同济大学海洋地质专业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习)

2007.01-2017.12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0.03-2017.12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其间:2009.09-2012.06 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13.08-2017.12 广百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截止本公告之日,潘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8-00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家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家威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家威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运作。吴家威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自此,吴家威先生卸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吴家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家威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6,586股,其已在任期内承诺,该部分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且相关承诺不因其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吴家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家威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8-003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号)的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000万股,募集配套资金61,4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1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募集资金需开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已于2017年6月按募集项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落实上述利口福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2017年9月19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广州)扩建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应募集资金向其实施主体——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口福公司”)进行增资,并和利口福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广州)扩建项目”、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利口福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公司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的相关募集专户余额为0,募集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