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
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编号:2018-001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17年第78次工作会议,有条件通过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所涉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并购重组委会后反馈意见之答复报告》。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8-002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嘉捷”或“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月2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其中董事金志峰、董事金祖铭回避表决)以直接送达、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江南嘉捷与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零”)之全体股东于2017年11月2日签署了一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1”),江南嘉捷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获得三六零全体股东持有的三六零100%的股权。同日,各方签署了一份《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2”),就三六零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进行约定。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无法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江南嘉捷与三六零全体股东经过协商,拟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1中本次发行股份的解锁安排进行重新约定,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相应延长三六零股东与本次发行所获股份的锁定期限;并对原协议2中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实施完毕,则将利润补偿期间相应顺延至2020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