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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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0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市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0.98%股权,以下简称“长沙公司”)旗下位于长沙市黄兴镇的“湖南长沙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被长沙市列为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2015年,经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办相关主管单位批准,同意给予长沙公司 3,0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长沙公司已于2015年11月收到相关款项。按照长沙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长沙公司核算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确认后,2015年度,长沙公司确认上述贷款贴息补助金额为 1,402 万元,已计入长沙公司2015 年度“营业外收入”(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016年度,长沙公司确认上述贷款贴息补助金额698万元,已计入长沙公司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017年度,长沙公司确认上述贷款贴息补助金额900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该笔贷款贴息补助用于冲减长沙公司2017年度“财务费用”;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900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长沙公司2015年获得的3,0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已分期确认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