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首期征迁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8-0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首期征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披露《关于杭汽轮厂区地块启动迁建工作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31);于2017年8月7日披露《 关于控股股东与杭州市下城区政府做地主体签署征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4)。公司日前收到首期征迁补偿预付款237,067,491.46元。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收到的征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上述款项预计不会对2017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意见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迁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