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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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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胡学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王京伟先生、张奇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成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欢律师、陈伯超律师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00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89和2017-093号公告)。

2018年1月3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