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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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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0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王伟先生、朱小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资格,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生效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董事温焯东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蓝海林先生、朱滔先生、王孝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生效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资格,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独立董事卫建国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独立董事的工作性质,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7万元人民币(税后),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支付。

关联独立董事蓝海林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月22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建刚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郭建刚先生为公司的创始人,负责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工作,拥有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国内外市场营销策划及业务运作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郭建刚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25.46%的股份,通过间接持有公司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5.03%的股份。郭建刚先生与现任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建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建强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广东省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佛山市第十届政协委员。郭建强先生1995 年起参与创立本公司,负责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工作,具备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郭建强先生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2.73%的股份,通过间接持有公司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7.52%的股份。郭建强先生与现任董事长郭建刚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建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展晖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吉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2010 年荣获“广东省质量协会成立30 周年之十大卓越质量人物”称号。1995 年加入本公司,负责公司整体经营和决策执行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曾展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51,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曾展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芳欣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在湖北汽车集团湖北楚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审计等财务管理工作。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杨芳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2,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芳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伟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中航一集团电子分厂技术员、设计员、工程师;2003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营运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9,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小梅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吉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1999年加入新宝股份至今,一直负责海外销售拓展工作。现任本公司海外营销首席营销官。

截至目前,朱小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96,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小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蓝海林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1997年至2007年间,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38)、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6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股份有限公司(002585)、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319)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蓝海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蓝海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滔,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05年7月进入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工作。2012年12月调入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至今。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副系主任,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主任,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兼任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3288)、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00711)、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03813)及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002732)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朱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孝洪,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1999年6月,哈尔滨理工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6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2009年6月,华南理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毕业,获得博士学位。现任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主要从事电力电子技术及其在节能、新能源发电等领域的应用,电机驱动技术、运动控制技术及其在机器人等领域的应用工作。

截至目前,王孝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孝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0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十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潘卫东先生、万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第四届监事会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生效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康杏庄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4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潘卫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曾任顺德北窖经济发展总公司技术业务科主办科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计划员、企管部科长、信息管理部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监。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战略部发展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潘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5,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爱民先生,男,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1997年毕业于南昌大学专科,主修会计与统计专业;200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专升本,主修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1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科长、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法务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万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万爱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0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 年1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康杏庄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康杏庄女士将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康杏庄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康杏庄女士的简历

康杏庄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二分厂车间主任、PC 主管、采购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第八制造群负责人,负责第八制造群生产经营工作。

截至目前,康杏庄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8,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康杏庄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0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1月22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1日-2018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15:00至2018年1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 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5日

9、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8年1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选举郭建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曾展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杨芳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朱小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01、选举蓝海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朱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孝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01、选举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万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1-3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1月1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孔少娴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七、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提案1、提案2和提案3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4实行普通投票制,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赞成”、“ 反对”或“ 弃权”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下午2点30分举行的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1月19日17:30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