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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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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2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跟投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跟投事项的议案》,同意:(1)员工跟投有限合伙企业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轶投资”)和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企业舟山聚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宇投资”)参与锦江府项目跟投;(2)该两家跟投企业将合计出资不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轶投资不超过1440万元人民币,聚宇投资不超过360万元人民币),出资完成后将合计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即锦江府项目开发主体新昌县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房产”)不超过3%(其中广轶投资不超过2.4%,聚宇投资不超过0.6%)的股权;(3)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此次跟投事项;授权广新房产在该两家跟投企业出资到位后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多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此次跟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员工跟投事项授权的决议和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董监高跟投事项授权的的决议,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经关联董事王轶磊、江利雄、胡巍华、华欣、徐晓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8年1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8-003号)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参与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芈杰”)的增资扩股。上海芈杰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和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龙”)各持有上海芈杰50%的股权。

公司对上海芈杰的增资行为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内。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8年1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8-004号)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授权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8年1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2018-005号)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授权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8年1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2018-006号)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分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经关联董事王轶磊、胡巍华回避表决后,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的事项,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审批以下财务资助事项:

1、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授权公司对公司持股比例小于等于50%的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具体涉及的子公司及授权财务资助的金额如表(1)所示:

表(1)

3、授权内容:

3.1因表(1)中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足以支付项目运营所需资金,须由子公司各股东提供股东借款进行财务资助以满足其资金需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在表(1)授权的金额范围内批准公司为表(1)中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2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经关联董事王轶磊、江利雄、胡巍华、华欣、徐晓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审批以下财务资助事项:

1、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向公司及公司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涉及的子公司、资助对象及授权财务资助的金额如表(2)所示:

表(2)

注1:新昌县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3、授权内容:

3.1因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所须,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在表(2)授权中的金额范围内对表(2)中的财务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2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3.3权力机构审议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本次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合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鼎房产”)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杭州万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广置业”)提供合计不超过7亿元财务资助,具体如下:1、其中公司对万广置业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亿元,万广置业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2、万鼎房产与万广置业均为公司与万科(浙江区域)的项目合作公司,万鼎房产此次对万广置业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4亿元。本事项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即可实施。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经关联董事王轶磊、胡巍华回避表决后,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审批以下财务资助事项:

1、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财务资助内容:

(1)公司对杭州广宇安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安诺”)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广宇安诺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公司对广宇安诺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不低于年化8%;

(2)广宇安诺对其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久熙”)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广宇久熙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广宇安诺对广宇久熙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不低于年化8%;

3、前述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8年1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2018-007号)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详情请见2018年1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8-008号)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月2日上午10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洁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授权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1月3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2017-005号)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期限在十二个月以内,以一个月以内短期为主。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1月3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2017-006号)和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跟投事项的议案》,同意员工跟投有限合伙企业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轶投资”)和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企业舟山聚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宇投资”)参与锦江府项目跟投;两家跟投企业将合计出资不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轶投资不超过1,440万元人民币,聚宇投资不超过360万元人民币),出资完成后将合计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即锦江府项目开发主体新昌县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房产”)不超过3%(其中广轶投资不超过2.4%,聚宇投资不超过0.6%)的股权。公司多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参加此次跟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员工跟投事项授权的决议和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董监高跟投事项授权的的决议,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轶投资

企业名称: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禧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禧宇投资”)

该有限合伙企业系员工跟投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禧宇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关联人江利雄(董事、总裁)、廖巍华(副总裁)、陈连勇(总会计师)。

2、聚宇投资

企业名称:舟山聚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

执行事务合伙人:禧宇投资

该有限合伙企业系董监高跟投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禧宇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关联人江利雄(董事、总裁)、胡巍华(董事)、华欣(董事、董事会秘书)、徐晓(董事)、黎洁(监事会主席)、白琳(监事)、宋鉴明(监事)、胡建超(副总裁)、廖巍华(副总裁)和陈连勇(总会计师)。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跟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广轶投资和聚宇投资合计出资不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轶投资不超过1,440万元人民币,聚宇投资不超过360万元人民币)参与广新房产的跟投项目,其中禧宇投资出资金额合计不超过65万元人民币;关联人江利雄出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45万元人民币;关联人胡巍华出资金额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关联人华欣出资金额不超过13万元人民币;关联人徐晓出资金额不超过13万元人民币;关联人黎洁出资金额不超过13万元人民币;关联人白琳出资金额不超过13万元人民币;关联人宋鉴明出资金额不超过13万元人民币;关联人胡建超出资金额不超过19万元人民币;关联人廖巍华出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40万元人民币;关联人陈连勇出资金额合计不超过73万元人民币。以上出资均为货币出资。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跟投管理办法》的规定,广轶投资和聚宇投资参与广新房产的跟投项目。两家公司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禧宇投资和公司员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同设立,投入公司控股公司广新房产,公司跟投计划是通过核心员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项目效益绑定,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提高项目运作团队管理运营的积极性,从而实现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在《跟投管理办法》的规定下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跟投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通过对此次跟投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1)员工跟投有限合伙企业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董监高跟投有限合伙企业舟山聚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锦江府项目跟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实现员工与公司整理利益的有效绑定从而通过有效激励风险共担实现公司整理利益的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员工跟投事项授权的决议和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董监高跟投事项授权的决议,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1月2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参与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芈杰”)的增资扩股。上海芈杰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和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龙”)各持有上海芈杰50%的股权。

公司对上海芈杰的增资行为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批准对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内。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6月26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1-8961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许健康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餐饮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关联关系:上海芈杰系上海瑞龙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9月30日,上海芈杰资产总额350.20元,负债总额1,000元,所有者权益-649.8元。2017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64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芈杰、上海瑞龙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人行信用系统,上海芈杰信用信息正常。

四、拟签订的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芈杰50%的股权,且对上海芈杰具有控制权。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参与上海芈杰的增资成为其股东。上海芈杰目前正在开发舟山半升洞项目,未来将为公司贡献收益。

本次投资行为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市场状况下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决策的,但由于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且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公司上述投资行为亦存在投资回报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2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投资期限在十二个月以内,以一个月以内短期为主,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公司将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正规金融机构,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授权期限

本投资事项将提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

拟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品种和授权期限内,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均为十二个月以内的投资品种,具体以一个月以内的短期投资品种为主,投资风险极小,因此,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理财额度、期限、收益等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收益风险。尽管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存在本金损失风险,但其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参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具体投资产品的选购由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公司总裁确定具体购买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指令,具体负责资金的汇划,保证资金安全、及时入账。

(3)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投资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的审计与监督,在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作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使用存量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3、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4.18%。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授权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2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授权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51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824,175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6.25元,扣除发行费用15,406,075.50元,净额为人民币784,593,920.75元。

2014年10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18,044,980.61元(包含银行利息),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余额0.00元,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4,000万元。

各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明细如下: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本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本次募集资金保本理财,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投资期限在十二个月以内,以一个月以内短期为主。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正规金融机构,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投资期限

授权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对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并具体操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收益风险。尽管商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不存在本金损失风险,但其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与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在批准的额度内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投资行为,确保程序合规,执行制度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相关程序

2018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二)通过进行合理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滚动使用)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期限在十二个月以内,以一个月以内短期为主。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八、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广宇集团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将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要求;广宇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经分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经关联董事王轶磊、胡巍华回避表决后,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的事项,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审批以下财务资助事项:

1、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授权公司对公司持股比例小于等于50%的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具体涉及的子公司及授权财务资助的金额如表(1)所示:

表(1)

3、授权内容:

3.1因表(1)中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足以支付项目运营所需资金,须由子公司各股东提供股东借款进行财务资助以满足其资金需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在表(1)授权的金额范围内批准公司为表(1)中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2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经关联董事王轶磊、江利雄、胡巍华、华欣、徐晓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审批以下财务资助事项:

1、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向公司及公司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涉及的子公司、资助对象及授权财务资助的金额如表(2)所示:

表(2)

注1:新昌县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3、授权内容:

3.1因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所须,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在表(2)授权中的金额范围内对表(2)中的财务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2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3.3权力机构审议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本次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合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鼎房产”)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杭州万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广置业”)提供合计不超过7亿元财务资助,具体如下:1、其中公司对万广置业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亿元,万广置业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2、万鼎房产与万广置业均为公司与万科(浙江区域)的项目合作公司,万鼎房产此次对万广置业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4亿元。本事项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即可实施。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经关联董事王轶磊、胡巍华回避表决后,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力机构审批以下财务资助事项:

1、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财务资助内容:

(1)公司对杭州广宇安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安诺”)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广宇安诺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公司对广宇安诺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不低于年化8%;

(2)广宇安诺对其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久熙”)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广宇久熙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广宇安诺对广宇久熙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不低于年化8%;

3、前述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授权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房产”)

信宇房产成立于2011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范嵘。注册资本:30,000万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机场路377号2幢112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信宇房产具体负责杭州锦润公寓项目开发。截至2016年12月31日,信宇房产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40,946.17万元,负债总额29,551.9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394.23万元,资产负债率72.17%;2016年度营业收入55,186.90万元,净利润-2,745.43万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人行信用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正常。

信宇房产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担任其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信宇房产系公司的关联方。

2017年度,公司对信宇房产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11,230万元。

2.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全景影像”)

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9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杨政。注册资本13,000万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上海全景医学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注册地址:服务: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内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杭州全景影像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9,844.85万元,负债总额1,676.0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168.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02%,2016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69.96万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人行信用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正常。

杭州全景影像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其非公司关联方。

2017年度,公司对杭州全景影像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200万元。

3. 上海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芈杰”)

上海芈杰成立于2017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许健康,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经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参与上海芈杰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芈杰50%股权,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截至2017年9月30日,上海芈杰资产总额350.20元,负债总额1,000元,所有者权益-649.8元。2017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64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人行信用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正常。

上海芈杰增资完成后,上海芈杰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其非公司关联方。

2017年度,公司对上海芈杰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66,574.65万元。

4.杭州万广置业有限公司

万广置业成立于2017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薛高岳,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0%,万科南都持有其50%,截止2017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10,008,608.05元,负债总额10,009,00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91.95元,2017年1-11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91.95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人行信用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正常。

万广置业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副总裁廖巍华为万广置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2017年度,公司未对万广置业提供财务资助。

5. 舟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基集团”)

舟基集团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海燕;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与控股,企业管理及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船舶修造,水利围垦。截至2016年12月31日,舟基集团资产总额1,218,706.69万元,负债总额662,162.11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62,638.2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656,618.39万元,净利润24,649.1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未见异常。

舟基集团为舟山锦澜府邸项目合作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舟基集团非公司关联方。

2017年度,公司未对舟基集团提供财务资助。

6.杭州广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磊投资”)

注册地址:上城区白云路24号223室-9;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杭州广磊系公司为实施舟山锦澜府邸项目员工跟投计划专门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中含关联人江利雄(董事、总裁)和王小平女士(行政总监、副总裁配偶)。

2017年度,公司未对广磊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7. 杭州宝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名投资”)

宝名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戚燕飞,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截至2017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3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所有者权益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未见异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其非公司关联方。

2017年度,公司未对宝名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8. 黄山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工程建设集团”)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德修。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截止2017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5,838.77万元,负债总额25,166.0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672.68万元,2017年前3季度营业收入4,751.94万元,净利润-1.67万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未见异常。

黄山工程建设集团系公司黄山桃源里项目合作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其非公司关联方。

2017年度,公司未对黄山工程建设集团提供财务资助。

9.杭州广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轶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禧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广轶投资系公司实施员工跟投而设立的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杭州禧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限合伙人中包含公司关联人为江利雄(董事、总裁)、陈连勇(总会计师)和廖巍华(副总裁)。

2017年度,公司未对杭州广轶提供财务资助。

10. 舟山聚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宇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禧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聚宇投资系公司实施董监高跟投而设立的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杭州禧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限合伙人中包含公司关联人为江利雄(董事、总裁)、胡巍华(董事)、华欣(董事、董事会秘书)、徐晓(董事)、黎洁(监事会主席)、白琳(监事)、宋鉴明(监事)、胡建超(副总裁)、廖巍华(副总裁)和陈连勇(总会计师)。

2017年度,公司未对鼎宇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11. 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龙”)

上海瑞龙成立于2010年6月8日,注册资本:10,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健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截至2017年11月30日,上海瑞龙资产总额51,777.66万元,负债总额24,882.44万元,所有者权益26,895.2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08.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未见异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其非公司关联方。

2017年度,公司未对上海瑞龙提供财务资助。

12. 杭州广宇安诺实业有限公司

广宇安诺成立于2017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艳彦,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料翻译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养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销售:养老用具(除医疗器械)、机械设备;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7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985695.85元,负债总额:-4235.3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89931.15,营业收入:11549.07元,净利润:-10068.8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未见异常。

2017年度,公司除注册资本金外,未对广宇安诺提供财务资助。

广宇安诺系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联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鸣贸易”)共同出资设立的,其中公司持股60%,联鸣贸易持股40%。联鸣贸易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注册资本金:5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艳彦。联鸣贸易系公司关联人,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单玲玲女士持有其62.5%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37.5%的股权。截至2017年9月30日,联鸣贸易的资产总额101,038.46元,负债总额111,223.40元,所有者权益-10,184.94元,2017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148.69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人行信用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正常。2017年度,公司未对联鸣贸易提供财务资助。

13.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宇久熙成立于2017年12月21日,法人代表:肖艳彦,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包装材料,卫浴洁具、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因广宇久熙新设不久,公司尚未获得其财务数据。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人行信用系统,该公司信用信息正常。

2017年度,公司未对广宇久熙提供财务资助。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生上述财务资助时,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 万元(以实际资助金额为准);

2、财务资助资金适用的利率: (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3、财务资助期限: (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4、违约责任;财务资助金额因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及时归还,若逾期归还,并要求违约方按照资助金额和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四、授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定地看好公司第一主业地产行业和第二主业大健康行业发展的未来,各持股小于等于50%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符合公司预期,资产质量及信用状况良好,为支持公司持股小于等于50%的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其他股东按对参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升其营运能力和资信水平,有利于快速提高盈利能力,为公司尽早实现投资收益,从而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增加。

(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合作方股东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股权出资并提供财务资助,在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出现盈余时,有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暂时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裕资金的权利。富余的资金存放在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低,也存在一定的资金控制风险。为提高公司资金集中度和快速周转降低风险,在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合理安排归还金融机构及股东的各项借款后,经各股东协商一致暂时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富裕资金对公司及公司合作方股东财务资助。

(三)公司与万科(浙江区域)因在浙江区域房地产项目的合作而分别成立万鼎房产和万广置业,本次公司和万鼎房产对万广置业的财务资助行为系合作内容之一,有利于提高万广置业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合作双方战略合作的持续,也有利于快速产生合作效益。

(四)公司与关联方合作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广宇安诺,以及广宇安诺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广宇久熙,主营业务是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养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对广宇安诺和广宇久熙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两家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效益产出。

五、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对于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包含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公司已在其关键岗位上派驻人员,参与其日常经营,了解项目投资或开发进度,对财务资助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公司权力机构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计部也将对上述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二)对于控股子公司对合作方股东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首先会根据控股子公司投资或开发的项目未来资金需求进行预算,经股东协商一致,在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合理安排归还金融机构及股东的各项借款后,参照地产行业惯例,按股东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财务资助,即出现控股子公司向合作方股东财务资助的情况。在控股子公司此类财务资助过程中,有合作方股东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作为保证,风险基本可控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作方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时,还将对如下事项做出约定:如控股子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追加投资或归还其他借款,而控股子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时,公司与合作方股东将按投资比例及时补足资金。如控股子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股东可用从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股东进行财务资助出现偿债危机的风险较小。

公司审计部也将对前述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事项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公司还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基于合作而发生的合作双方成立的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资助行为,公司也将通过派驻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的方式,全面参与其日常经营,了解项目投资或开发进度,对财务资助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公司权力机构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计部也将对上述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四)广宇安诺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广宇久熙系广宇安诺控股子公司。两家公司的财务管理及日常管理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基于其业务发展初期的需要,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财务资助是合理的。公司对其财务资助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有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公司权力机构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计部也将对上述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授权权利机构审批的范围内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认为:1.对子公司财务资助(含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授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2.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事项的授权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销售资金回笼,出现资金盈余的情况下,经各股东协商一致,在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合理安排归还金融机构及股东的各项借款后,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既符合地产行业的运作惯例,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风险。3. 基于合作而发生的合作双方成立的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资助行为系巩固合作成果,持续全面深入合作的需要,有利于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也有利快速产生合作效益。4.与关联方合作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含其成立的控股孙公司),对其进行财务资助系初创阶段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业务快速步入正轨并产生效益。

在发生财务资助时,受资助方将按约定支付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违约风险极小。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资助和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的事项原因合理、定价公允,且接受财务资助的各方偿债违约能力较小,风险可控。

七、公司承诺情况

公司承诺为在发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在以下期间,公司承诺不对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利机构审议对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的营运能力和资信水平,有利于快速提高公司子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其为公司尽早地贡献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增加;(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权利机构审议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按地产行业运作惯例,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协商一致,在留足项目后续开发所需资金,合理安排归还金融机构及股东的各项借款后,按股东出资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可有效控制风险,更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3)基于与万科全面深入合作而发生的两家合作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资助及合作双方等比例财务资助的行为有利于快速、持续产生合作效益;(4)公司对与关联方合作成立的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系以及该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均系初创期业务发展所需,各方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事项发生时,被资助方会按约定支付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3、公司对财务资助采取了恰当地风险防范措施,该事项出现违约的风险较小。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包括涉及关联交易财务资助授权事项时,逐一分项表决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请股东会对各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审批及相应授权。

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2018年1月2日,公司对参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9,845.00万元;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作股东方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1,492.9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的余额为66,574.65万元,无逾期金额。

十、其它事项

公司上述授权事项不存在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十一、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15∶00至2018年1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1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2018-005号)。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的公告(2018-006号)》。

3.《关于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须分项表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2018-007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1月1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16日、1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朱颖盈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