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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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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清偿协议》的进展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编号:2018-001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清偿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公司与地平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平线矿业”)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目前公司已根据协议要求向地平线矿业支付了人民币2500万元。地平线矿业已确认收到了支付的款项,地平线矿业按照《债务清偿协议》的约定免除了公司及其关联方剩余债务的清偿责任。《债务清偿协议》中地平线矿业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彻底消灭。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8-00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公司债务清偿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021号《关于对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清偿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地平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平线矿业)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公告称上述协议的履行将使公司2017年增加7400多万元的收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条的规定,请公司对下述问题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根据《债务清偿协议》的约定,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地平线矿业一次性支付2500万元,地平线矿业就此免除公司及其关联方剩余债务的清偿责任。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款项的具体收付双方、支付时点、支付方式,并提供相关支付凭据。

二、公告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欠地平线矿业本金5515.49万元,利息4366.99万元,本息合计9882.48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债务的形成过程,并说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地平线矿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告称,《债务清偿协议》的履行将使公司2017年增加7400多万元的收益。请公司结合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说明该项交易对2017年度收益的影响和会计处理依据,并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8年1月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间要求,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