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01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0日、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公司债、资产证券化、基金、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其中本期新增担保总额为8亿元(含本数),最高担保余额(即宁波热电为金通公司在担保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最高担保数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新增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签署有效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3年。

二、担保情况进展

2018年1月3日,金通公司分别向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41,550万元和向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2,000万元,公司按51%股权比例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金通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金额:21,190.50万元

(二)公司为金通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金额:11,220万元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710万元,担保余额为23,423.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截至11月末资产负债率70.2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