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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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金融”)及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月5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新增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901;C类002902)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申购本基金的,可参与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信息以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的相关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申购等投资事务的,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苏宁金融及盈米财富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金融”)、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及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月5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新增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003479;B类003480)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申购本基金的,可参与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信息以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的相关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申购等投资事务的,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苏宁金融、众禄基金及盈米财富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