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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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01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3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公司”)收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通知,公司股东刘建国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6,480万股股份质押给了中国纸业。刘建国于2015年6月15日、2015年10月27日与本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在《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刘建国与本公司明确约定,为保证股份补偿的顺利执行,刘建国应将其在岳阳林纸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质押给岳阳林纸指定的第三人。岳阳林纸指定中国纸业作为质权人。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刘建国持有本公司9,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4%。2017年12月29日,刘建国与中国纸业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刘建国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6,48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纸业,并于2018年1月2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刘建国上述6,480万股质押股份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此次股份质押后,刘建国累计质押股份为8,98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7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2%。

二、股份质押的说明

2015年6月15日、2015年10月27日,公司与刘建国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在《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公司与刘建国明确约定,为保证股份补偿的顺利执行,刘建国应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总量即90,000,000股质押给公司指定的第三人,由刘建国与公司指定的第三人另行签署相关质押协议。鉴于《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刘建国的业绩承诺期为2016年、2017年、2018年, 2016年时间已过且刘建国已完成2016年的业绩承诺。经刘建国与公司协商同意,本次刘建国质押给公司指定第三人的股份数量为64,800,000股(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实现2016年实现承诺后,认购股份总数的28%即可解除质押)。

中国纸业与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签署《质押权指定合同》,公司指定中国纸业作为质权人,与刘建国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根据公司与刘建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质押分两次解质,刘建国分别完成2017年、2018年利润承诺的利润补偿义务、且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的10日内,分别解除股权质押合同项下设定质押总股份的47.22%、52.78%。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