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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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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4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滁州经开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投资协议,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投资约19.5亿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约28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鉴于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尚未确定,目前无法测算该项投资对公司2018年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在召开董事会时对该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测算。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鉴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8年1月4日在安徽省滁州市与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投资建设滁州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本次投资协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3、代表人:盛必龙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5GW单晶组件生产项目

2、项目投资内容:乙方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从事年产5GW单晶组件生产项目的投资和运营。

3、投资概算:乙方负责设备购置、生产投资,投资概算约19.5亿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4、建设周期:约28个月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组建联合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乙方项目公司的注册登记。

2、甲方负责完善基础设施,乙方租赁甲方厂房等基础设施,租赁期满后,乙方项目公司对租赁资产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3、甲方为本项目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支持。

4、甲方积极协调供电单位支持,确保乙方项目公司供电需求。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的,由违反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按合同提供乙方所需的租用的房产验收合格三个月内,乙方应完成租用手续,否则乙方应按照甲方实际投入的资金等额收购该房产及相应的土地。

(四)争议处理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六)其他

1、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和实施协议,补充协议和实施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和产能布局,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单晶组件产能,保障市场单晶产能供给,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鉴于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尚未确定,目前无法测算该项投资对公司2018年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在召开董事会时对该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测算。本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具体投资金额以审批金额为准。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鉴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