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0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尚修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0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下午14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按照《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6,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029%,涉及激励对象6人。如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后的股份总数及单价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7年12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 2018年1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卫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迟家升、李国盛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贷款,该融资额度已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额度不代表最终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为准。该担保行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拟定于 2018年1月22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0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49万股,同时公司因参加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而回购注销激励股份144.6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018万元(壹亿陆仟零壹拾捌万圆整)增加至人民币16,022.38万元(壹亿陆仟零贰拾贰万叁仟捌佰圆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张志良、胡春生、吕国庆、邵树范、李念旭、贾利峰等6人,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以上人员已认购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4.6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17-140)。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确定2017年12月7日为授予日,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49万股,授予价格为16.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17-141)。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49万股,以及回购注销激励股份144.62万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018万元(壹亿陆仟零壹拾捌万圆整)增加至人民币16,022.38万元(壹亿陆仟零贰拾贰万叁仟捌佰圆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18万元(壹亿陆仟零壹拾捌万圆整)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22.38万元(壹亿陆仟零贰拾贰万叁仟捌佰圆整)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将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0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卫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750号),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7.6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3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6,901,764.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8,448,235.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90910号验资报告。
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45.4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9,209.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惯性导航与测控产品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惯性导航与测控产品产业化项目新建项目资金11,648.17万元,其中土地投资0.00元,相关配套投资11,648.17万元。
(2)基于北斗的新一代驾驶人考训系统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基于北斗的新一代驾驶人考训系统产业化项目新建项目资金4,099.69万元,其中土地投资0.00元,相关配套投资4,099.69万元。
(3)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建项目资金3,461.77万元,其中土地投资0.00元,相关配套投资3,461.77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用于银行、证券公司等提供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2、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3、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星网宇达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750号),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7.6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3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6,901,764.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8,448,235.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90910号验资报告。
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45.4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9,209.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惯性导航与测控产品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惯性导航与测控产品产业化项目新建项目资金11,648.17万元,其中土地投资0.00元,相关配套投资11,648.17万元。
(2)基于北斗的新一代驾驶人考训系统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基于北斗的新一代驾驶人考训系统产业化项目新建项目资金4,099.69万元,其中土地投资0.00元,相关配套投资4,099.69万元。
(3)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建项目资金3,461.77万元,其中土地投资0.00元,相关配套投资3,461.77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
惯性导航与测控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基于北斗的新一代驾驶人考训系统产业化项目按原投资计划,无需延期。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完成,受公司实验室装修改造及仪器设备购置安装建设进度的影响,项目进度有所延缓。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决定将“惯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提出的,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和后续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建设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建设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星网宇达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0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及子公司指派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评估,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该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与此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1、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2、本次担保属关联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贷款,该融资额度已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详情见公司刊登的《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5)。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额度不代表最终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为准。该担保行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迟家升、李国盛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3,491,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5%。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0,585,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4%。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第10.1.5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贷款,该融资额度已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额度不代表最终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为准。该担保行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李国盛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由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担保,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详细情况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公司向迟家升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李国盛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合计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详细情况见《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4)。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本次交易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该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0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2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8年1月21日至2018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7日
7、 出席对象:
(1)2018年1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2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 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股东可到登记地点,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登记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会议室。
5、 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 会议咨询
联系人:黄婧超
联系电话:010-87838888
传真:010-87838700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1号楼9层
3、 会议时间:半天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9”,投票简称为“星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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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表2 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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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表3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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