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8-00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年1月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一)至(四)项议案以及《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18 年1月22日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7-00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6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乾坤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广东骏亚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8-00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珠海富山工业园印刷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ODM、EMS配套研发、制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意向投资金额19亿元人民币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机构批准的,则在批准后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协议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用地尚须通过竞买方式取得,是否能够最终竞买成交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所涉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投资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及项目基本情况
1、为进一步扩大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规模,加快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在珠海市投资建设“印刷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ODM、EMS配套研发、制造项目”。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该项目投资预计不少于19亿元人民币。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已就《投资协议书》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2、公司 2018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本协议,公司将在珠海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二) 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珠海市富山工业园成立于2009年,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端,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珠海、中山、江门三市交汇处,规划总面积152.53平方公里,是经国务院同意、广东省发改委批准设立的省级工业园,主要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军民融合制造、智能家电制造、环保产业等产业集群,致力于打造珠江西岸实体经济发展新平台、产城融合示范区。
二、 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 1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珠海骏亚”)。
公司名称(拟):珠海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公司持股 100%
注册地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HDI电路板、柔性线路板;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贴组装加工业务;对外贸易进出口业务(以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为准)。
以上注册资本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三、拟受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富山工业园内面积约 190,000平方米土地(约28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5≤容积率≤3.0。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50 年。(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
四、拟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甲方承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甲方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将在工商税务登记、项目立项、报规报建、环评、安评、消防报批等方面对乙方予以全程指导、协助和配合。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存在可能违反本协议相关章节的约定或其他影响协议履行行为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乙方可以继续履行本协议。
3、乙方承诺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30个日历日内在珠海富山工业园注册成立独资法人企业,负责具体建设、运营本次投资项目有关事项。乙方项目公司在土地挂牌前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乙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相关注册事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承诺本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9亿元人民币,并在甲方交付项目用地之日起(注: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180天内正式实施基础工程等工程建设。
5、乙方承诺所建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其珠海市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须符合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同时满足方便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园区产业政策、能耗要求;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关于建筑物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的相关规定。
以上协议内容尚处在商议阶段,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内容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实施能够逐步推动公司的产品战略计划,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 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促进公司产品升级,满足客户需求,继续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2、在珠海设立项目子公司将利用珠海富山工业园的区位优势、产业集聚优 势和珠江西岸发展的资源优势,结合公司惠州总部与珠海生产基地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公司的竞争优势。
3、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存在的风险
1、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用地尚须通过竞买方式取得,是否能够最终竞买成交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所涉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投资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5、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8-00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据此,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上述修订后,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完成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386证券简称:广东骏亚公告编号:2018-00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康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李康媛女士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李康媛,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199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于2016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广州昶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投融资部专员、投融资部主管;2017年9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开始协助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17年1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要求。
李康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联系电话:0752-2595226
传真号码:0752-2595226
电子邮箱:hzlky@championasia.hk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北区25号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8-00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 樊领先生和柳正华先生书面辞职报告,樊领先生和柳正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樊领先生、柳正华先生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对樊领先生和柳正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拟提名郑昱聪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提名潘海恒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郑昱聪先生、潘海恒女士为公司监事会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昱聪先生,1988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任LG伊诺特(惠州)有限公司财务,2014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销售中心。
潘海恒女士,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职公司董事长秘书,2017年1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03386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8-00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22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25 号 6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22日
至2018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月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01、5.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18年 1 月21日或之前将填写后的回执(附件3:回执)及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 investor@championasia.hk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8年 1月22日 13:00 至 14:10,14:1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登记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25 号 6 楼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25 号 6 楼
联系电话:0752-2595831
传真:0752-2595271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应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重复选择视为废票。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附件 3:回执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请用正楷填写上述内容,涂改即视为废文;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填写签署后于 2018年 1 月21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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