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8-004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会董事共9人,包括: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张德国先生、席守俊先生、乔映宾先生、刘德华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COFCO Bio-chemical Investment Co., Ltd.,其与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因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席守俊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8-005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
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生化;证券代码:000930)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1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于2017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于2017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于2017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于2017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于2017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于2017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于2017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以及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
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1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有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磋商、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2018年1月5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将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3家境外公司COFCO Biofuel Holdings Limited(一家依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COFCO Biochemical Holdings Limited(一家依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和Widepower Investments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COFCO Biofuel Holdings Limited为投资控股型公司,其投资项目主要从事生化能源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COFCO Biochemical Holdings Limited为投资控股型公司,其投资项目主要从事生物化学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Widepower Investments Limited为投资控股型公司,其投资项目主要从事生物制造领域的相关研发。
标的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均为COFCO Bio-chemicalInvestmentCo., Ltd.(一家依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鉴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COFCO Bio-chemical Investment Co., Ltd.为与公司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因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可能根据交易进展情况进行调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签订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以公司向中粮集团的关联方(即标的资产持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双方将在公司开展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与监管部门沟通后确定具体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对价、支付方式等具体条款由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及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协商确定。
上述框架协议系公司与中粮集团就本次重组达成的初步意向。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发行股份的价格及数量、股票锁定、交易程序和审批等,并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5.本次交易涉及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本次交易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1.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资产重组进程备忘录。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等中介机构方面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同时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首次登记和申报。
2.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方就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论证和完善,且公司尚需与若干监管机构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并需取得上述机构的原则性同意,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披露本次重组信息。因此,为确保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公司承诺于2018年4月2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为了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推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存在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另外,鉴于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公司累计停牌6个月内复牌并进一步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具有可行性。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本专项意见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
五、承诺事项
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至2018年4月24日,如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8-006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8年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9、公司将于2018年1月19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月5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以上提案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以上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联系人:索铁 肖舒月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传真号码:0552-4926758
电子信箱:zlahs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0;
2、投票简称为:中粮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提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生化”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停牌。因涉及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原预计在2018年1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本次重组预案,并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粮生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粮生化重大资产重组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前期信息披露工作
中粮生化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3日、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经核实,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11月6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此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2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2017年11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此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6日、12月13日、12月2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此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018年1月5日,中粮生化召开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请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3家境外公司COFCO Biofuel Holdings Limited(一家依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COFCO Biochemical Holdings Limited(一家依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和Widepower Investments 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COFCO Biofuel Holdings Limited为投资控股型公司,其投资项目主要从事生化能源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COFCO Biochemical Holdings Limited为投资控股型公司,其投资项目主要从事生物化学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Widepower Investments Limited为投资控股型公司,其投资项目主要从事生物制造领域的相关研发。
标的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均为COFCO Bio-chemicalInvestmentCo., Ltd.(一家依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可能根据交易进展情况进行调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现有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相关中介机构也正在对标的资产展开尽职调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本次交易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三、本次延期复牌的原因及时间安排
(一)本次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方就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论证和完善,且公司尚需与若干监管机构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并需取得上述机构的原则性同意,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披露本次重组信息。因此,为确保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拟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
(二)本次延期复牌的时间安排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2018年4月2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要求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并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事项进展公告,同时,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关于公司延期复牌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公司自停牌以来,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但由于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方就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论证和完善,且公司尚需与若干监管机构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并需取得上述机构的原则性同意。公司因此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4日开市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公司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交易各方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确保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鉴于上述情况,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为了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推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存在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另外,鉴于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公司累计停牌6个月内复牌并进一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具有可行性。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