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2018-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1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18年1月2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公司部分经营业务从现有经营范围中移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

二、《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有关具体如下:

(一)、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债务】。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及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编号:临2018-003)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2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公司部分经营业务从现有经营范围中移除。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

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2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影城(本市新华路160号)五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23日

至2018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天于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号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号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三)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厦);

(四)登记时间:2018年1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

3.联系电话:(021)23029999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 真:(021)23028573

邮 编:200010

4.联系人:周梧栋

5.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