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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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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务清偿相关事项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2018-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8-00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务清偿相关事项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051号《关于对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清偿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 月5 日,你公司回复我部问询函,称公司于2017 年12 月28 日通过委托深圳中能建成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能建成城)向地平线矿业委托的收款方江西中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能)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了2500 万元,公司与地平线矿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清偿完毕。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规定,请对下述问题进行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根据公告,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决议于2017年12月29日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但12 月28 日,公司在董事会尚未作出决定的情况下,已经委托深圳中能建成城支付了款项。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并进一步说明委托支付事项的决策过程、债务清偿协议的具体签署时间。

二、公告称公司向地平线矿业支付的款项全部系代收代付,实际付款人为中能建成城,实际收款人为江西中能,且支付金额为3480万元,超过了债务清偿协议约定的25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代付协议的主要内容;2、中能建成城的经营范围、主要投资人情况、主要财务数据;3、中能建成城支付3480 万元,超过了债务清偿款项2500 万元的原因,相关款项的资金来源和超过清偿款项部分资金的用途;4、中能建成城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5、中能建成城与江西中能是否存在关联关系;6、公司与中能建成城关于上述代为偿付事项的后续安排。

三、中能建成城根据公司的委托于12月28日支付款项,地平线矿业于12月29日出具收据。请公司说明未及时披露上述重要进展的原因。

四、请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并说明,公司与地平线矿业、中能建成城和江西中能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地平线矿业、中能建成城和江西中能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的联系。

五、请公司提供年审会计师对该债务清偿事项会计处理的专项说明。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8年1月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对外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间要求,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