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近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1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及《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7亿元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CNYAQKF);
2、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理财产品起息日:2018年1月5日;
4、理财产品到期日:2018年7月9日;
5、产品期限:从理财启动日(含)开始到理财到期日(不含)止,共 185 天;
6、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7亿元;
7、预期收益率:3.90%;
8、资金到账日:收益支付日或理财本金返还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收益支付日或理财本金返还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9、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产品。
尽管上述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
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四、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披露情况外,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CNYAQKF)》;
2、《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3、《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5、《中国银行机构客户理财产品交易单》;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
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中泰证券对盘龙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735.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404.8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9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1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8,404.82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1、资金暂时闲置原因的核查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先期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金额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符。
2、拟投资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3、购买额度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5、信息披露
本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认真、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经核查,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为:购买标的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跟踪,将情况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分,及时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有权提议终止并要求赎回理财产品;建立健全相应会计账目,对理财产品及收益进行核算。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2018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盘龙药业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盘龙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高启洪 孙芳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