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03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星网锐捷”)于2017年11月8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81)(以下简称“减持公告”或“减持计划”)。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实”)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88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2017年12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88)(以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8年1月5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疆维实《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新疆维实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88%。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股份实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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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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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一)新疆维实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二)截至本公告日,新疆维实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新疆维实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东新疆维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新疆维实出具的《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5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0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4月25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8)。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5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理财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2018年1月4日,公司与广发福州分行签订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根据合同1约定,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编号:XJXSLJ814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理财期限:90天
5、理财启动日:2018年1月4日
6、理财到期日:2018年4月4日
7、预期年化收益率:2.6%或4.4%
8、理财金额:10,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2018年1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以下简称“合同2”),根据合同2约定,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664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理财编码:C182Q0164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4、产品期限:94天
5、收益起计日:2018年1月5日
6、到期日:2018年4月9日
7、预期产品收益率(年率):4.8%或5.2%
8、理财金额:15,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2018年1月4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3”),根据合同3约定,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2、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0天
5、成立日:2018年1月4日
6、到期日:2018年4月4日
7、预期年化收益率:4.8%
8、理财金额:10,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以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产品风险提示
广发银行的风险提示
1、理财收益风险: 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但不保证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收益受美元兑港币的汇率走势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收益率为 2.6%,因此影响本理财计划表现的最大因素为美元兑港币的汇率走势。由此产生的投资收益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市场利率风险: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预计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且无权利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
4、管理风险:由于广发银行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为 2.6%。
5、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不提供对账单,客户应根据本理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广发银行将按照说明书约定的方式,于产品到期时,在本行网站、各营业网点等发布投资情况或清算报告。投资者需以广发银行指定信息披露渠道或前往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广发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广发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广发银行联系方式变更,广发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本金延期兑付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各种不确定因素(如银行交易系统出现故障、金融同业问题等)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广发银行将尽责任寻找合理方式,尽快支付客户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延期兑付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广发银行的事由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9、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认购期结束,如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广发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广发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中信银行的风险提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各类理财产品均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其中: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全部本金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
本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投资者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理财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4.80%。
民生银行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结构性存款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在认购期内市场剧烈波动,可能对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的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结构性存款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获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的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投资净额37,700万元,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投资净额4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投资净额合计77,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3.51%。
(三)本年初截至公告日,未有到期理财产品及其收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分别签订的理财协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