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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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丰荣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18年1月8日起,中国银行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丰荣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4882),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3月16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

投资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以及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和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关于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8年1月9日起,本基金A类和B类份额均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

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11日起,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含中银基金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等)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定投最低金额的限制(有关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调整仅已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适用)。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办理申购和追加申购基金不适用于本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 调整内容

1. 调整后,以上基金产品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含中银基金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等)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基金定投起点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下同),最少追加金额为10元人民币(有关定投最低金额限制的调整仅已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适用)。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办理申购和追加申购基金不适用于本规定。

2. 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1.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者转换入,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