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月8日(星期一)14:00-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7日—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横江厦工业一路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3日。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陈永洪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1,831,9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19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均为2018年1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1,798,9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017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洁律师、云芸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812,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286,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812,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286,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上海知信勤上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812,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286,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增选钱可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增选贾茜女士、仲长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增选贾茜女士、仲长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本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8日
附件
钱可元简历
钱可元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物理与器件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983年至1985年任江南大学电子系教师;曾供职于无锡市郊区工业技术研究所开发部、航天科技康惠半导体(惠州)有限公司、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和西门子真空开关管(无锡)有限公司;2001年起先后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科技处副处长、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半导体照明实验室副主任;现兼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钱可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钱可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贾茜简历
贾茜女士,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新闻本科,曾任职于新加坡航空公司、瑞银集团新加坡财务管理中心,于2011年加入公司,先后任北京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贾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贾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仲长昊简历
仲长昊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总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律部/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兼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
仲长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仲长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 截止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横江厦工业一路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增选贾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增选仲长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注: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三)登记地点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联系人:马锐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8,投票简称:“勤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举行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