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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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7日至2018年1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7日下午15:00—2018年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珊女士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7,335,3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33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883,8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14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5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91%。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珊女士主持,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其中,董事长、总经理刘海云委托副董事长刘珊出席,董事、副总经理颜如珍委托董事孙昀出席,独立董事刘晓一委托独立董事丘运良出席,监事杨广生委托监事会主席陈景辉出席。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3,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8%;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7%;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谦林映明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