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煤矿子公司通过验收恢复生产的公告

2018-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煤矿子公司通过验收恢复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于煤业”)收到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对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省级“不放心煤矿”予以摘牌销号的通知》(晋煤安函告第72号)和清徐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批复》(清煤字〔2017〕183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和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对东于煤业上报的“5.22”事故后整顿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审查,同意对东于煤业省级“不放心煤矿”进行摘牌销号,东于煤业恢复为正常生产煤矿。

经清徐县煤炭工业局对东于煤业井上、下现场及资料进行复产验收,东于煤业符合山西省煤矿复产验收基本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同意东于煤业恢复生产。

东于煤业已于2018年1月7日正式恢复生产。目前炼焦煤需求旺盛,东于煤业复产将会缓解公司原料供应偏紧的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东于煤业将严格按照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防治水和“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建立双控机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动态管理,真正把专家组验收意见落实到位,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子公司东于煤业2017年5月22日发生较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2017年5月25日和2017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和《关于子公司“5.22”较大水害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