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
赎回起点及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下限的公告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8年1月9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起点及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下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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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内容
1、自2018年1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赎回上述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调整为10元,赎回最低起点份额调整为1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和赎回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上述调整不适用定投、转换业务。
2、若申购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3、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则,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