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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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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 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顺利通过了浙江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3001974,发证日期2017年11月13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7年-2019年度)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因产品范围扩大,该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2017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