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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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8-00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 10,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12个月以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月3日使用10,0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购买了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18年1月5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通知,因中国银行系统原因,该笔业务未能成功交易。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1月8日使用该笔1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另一款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在决议有效期内累计使用额度,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6亿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中国银行,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产品说明:

(1)本理财计划为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但预期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本理财计划无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及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若理财计划实际收益不足支付预期收益,则不收取浮动投资管理费,超过预期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产生的税费以实际发生额支付。

(2)本理财计划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证券、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等。在最不利投资情形下为所投资资产折价变现,或者资产的本金及利息未能及时或全额支付,以致影响理财收益实现乃至理财本金的足额收回甚至本金全部损失。

(3)本理财计划到期后以财产为限一次性支付理财本金及投资收益。本金及投资收益到账在产品到期后2个工作日内,期间不计利息。如发生理财计划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支付或分次支付,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支付方案。如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管理人将在收到投资收益资金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公司约定账户。

四、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截至2018年1月9日,含本次委托理财在内,公司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26,891.58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7,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9,891.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