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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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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8-00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1月2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问责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避免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公司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确保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及市场形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的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5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18-00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调研情况

调研时间:2017年11月-12月

调研形式:现场接待

调研机构:山西证券、宝盈基金、中泰证券、广发证券、西域投资、嘉实基金、华创证券、博时基金、天风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东新价值投资、恒泰华盛、一丰资产、广州证券、润德盈喜基金、开源证券资管、巨鲸资产、深圳西巧贝资产、神州创投、瑞士嘉盛银行、华融证券、深圳前海皇庭资本管理

接待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志

二、调研主要内容

1、公司简介

深圳新星成立于1992年,是专业从事特种轻质合金材料(铝、镁、钛)研发与制造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全球最大的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目前公司是行业内唯一一家拥有完整产业链的铝晶粒细化剂专业制造企业,业务涵盖萤石矿采掘、氟盐制造、铝晶粒细化剂生产;是行业内唯一一家自主研发制造关键生产设备电磁感应炉、连轧机的企业,自主研发的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所生产的铝晶粒细化剂的技术指标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目前公司拥有233件国内外授权专利,主导制定了3项行业标准,参与制定了1项国家标准;建立了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市级工程中心、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科研平台;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8项;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

2、公司的竞争优势介绍

(1)产业链优势:公司系全球唯一一家拥有完整产业链的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产业链从萤石的采掘、氟盐原材料的制造延伸到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公司目前在江西瑞金有储量为85万吨的萤石矿山,平均品位达到65%;在赣州全南建设了氟盐(氟钛酸钾、氟硼酸钾)原材料生产基地。完整产业链的建设,使公司在产品质量、原材料稳定供应、价格成本方面的优势大大提升。

(2)技术优势:1)公司主要生产装备技术水平国际领先,能够自主开发、制造生产成套装备(电磁感应炉、连铸连轧机),拥有一系列核心专利,这是国内外同行无法竞争的。正是因为公司所有关键生产装备均自主研发制造,产品质量与性能才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公司主要检测设备行业领先,拥有一大批进口的XRD、ONH、ICP等检测仪器设备。3)公司主要产品铝钛硼(碳)合金、四氟铝酸钾产品经行业院士专家鉴定,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

(3)市场和客户优势:公司是全球产销规模最大的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大约是40%;主要客户有南山铝业(600219.SH)、明泰铝业(601677.SH)、常铝股份(002160.SZ)、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创新(山东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创新板材有限公司)、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镇江鼎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世纪栋梁铝业有限公司、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晟通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标志企业。公司已与国内主要的铝加工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关系,拥有核心而稳定的客户群体。

3、公司的研发团队介绍

公司研发团队由陈学敏董事长带领,由一批在有色金属加工行业有20多年研究开发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目前公司有铝镁钛研究院、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公司两个专业进行轻质合金材料研究的全资企业,以及国家、省级科研研究平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4、铝晶粒细化剂和氟铝酸钾等产品介绍

(1)铝晶粒细化剂作为重要添加剂,应用于各类铝材的制造加工,以细化被加工铝材结晶颗粒,使加工后的铝材获得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系所有铝材加工过程必须添加的一种合金材料。铝晶粒细化剂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军工、航海、建筑、机械制造、化学工业等各种领域用的铝材制造加工。所有铝合金材料(包括飞机蒙皮、战机铝部件、武器装备铝部件、汽车轮毂、汽车铝板材、易拉罐料、PS版基、CTP版、建筑铝、高速列车箱体、地铁箱体、手机铝、铝电缆、铝箔等等)均需在加工制造过程中按照吨铝0.2-0.3%(1吨铝材制造添加2-3kg)的比例添加铝晶粒细化剂,以达到提升被加工铝材强度和塑性的目的。

(2)氟铝酸钾用于制作钎焊剂、磨料的填料及用于生产陶瓷、玻璃(助熔剂)等;六氟铝酸钾经过加工后(改变其分子大小)制备成为四氟铝酸钾,可用作铝电解添加剂,可降低铝电解温度,实现电解铝制造节能减排。在电解铝制造过程中添加5-8kg四氟铝酸钾,可实现吨铝制造同比节电500度左右,产品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院士专家鉴定)。

(3)氟钛酸钾、氟硼酸钾、萤石精粉:系公司全产业链上产品,萤石精粉系萤石矿提炼、精选而成,系无水氟化氢制造主要原材料。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系全资子公司松岩公司生产,系铝晶粒细化剂、钛基合金、海绵钛、铝中间合金产品原材料。

5、铝晶粒细化剂的销售模式及加工费?

答:产品销售模式为直销+经销,产品定价为“订单日铝锭采购价+加工费”。因此铝锭的价格波动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成本,而是传导到下游用户;铝晶粒细化剂的加工费随着产品品质等级差异变化,高端产品的加工费远高于低端产品的加工费。

6、四氟铝酸钾项目进展情况?

答:该项目处于推广期,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解铝行业,预计收益会体现在募投项目投产以后。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发现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感应电炉的频率大于2,500HZ时,同时添加一定量的抗聚剂,可以将铝钛硼合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六氟铝酸钾制备成低分子比的四氟铝酸钾,这种低分子比四氟铝酸钾可以全部或部分替代铝电解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助熔剂氟化铝。以四氟铝酸钾作为铝电解添加剂,可以促使铝电解生产过程的电解工作温度下降,并导致电流效率至少提高2%左右,电流效率的提高使得每吨铝的生产比传统的单纯使用氟化铝助熔剂节电至少500度。这个项目也在持续研发中,目标是节电2500度。

公司“铝电解添加KA1F4高效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项目通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行业专家认定该成果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年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发明一等奖。

7、今年公司产量增速较高的原因是什么?

答:一方面是由于募投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的建设,提高了公司的产能,进而扩大了公司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铝产品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以及“以铝代钢、以铝替木、以铝节铜”产业政策的不断深化实施,中国铝材产量仍将呈快速增长态势,铝工业对铝晶粒细化剂的需求量也仍保持快速增长。并且伴随着市场对高端铝材的需求日益增长,未来铝加工业发展将不仅仅是铝材使用量增加,更是铝产品性能提高,高端铝材对铝晶粒细化剂将提出更高技术要求,如纯净度更高、晶核颗粒团平均直径更小、晶核颗粒团形核能力更强、晶核扩散速度更快等。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对铝产品性能要求不断提高,军工、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行业基于强度和减重要求对铝产品使用规模不断扩大,高端铝材将成为未来主要增长市场,高性能晶粒细化剂使用比例也将随之提高。

8、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答:(1)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 :目前已有2条生产线投产,第三条生产线计划于2018年1月投产;

(2)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 :已全部投产;

(3)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正在建设第一期工程,预计2019年投产。

9、洛阳项目产品的投产计划?

答:洛阳项目包括年产3万吨铝晶粒细化剂,预计2018年7月投产;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铝硼、铝锆、铝铜、铝铌、铝钒、铝铍等合金),预计2019年7月投产;年产3万吨70高钛铁合金包芯线,预计2020年7月投产。

10、龙南项目产品情况?

答:龙南项目主要包括建设年产15万吨的无硅氟钛酸钾(氟化盐)、年产8万吨的高纯无硅氟化氢和年产5万吨的铁基新材料项目。无硅氟钛酸钾系生产70高钛铁合金粉的主要原材料;高纯无硅氟化氢是一种高纯精细化工产品,系生产高质量六氟磷酸锂的原材料,亦可作为集成线路板、半导体、LED屏等电子产品的清洗剂。与传统的无水氟化氢、氟钛酸钾(氟化盐)比较,该两款产品在化学工业发展史上具备全新特点,其硅含量等于0,产品纯度高。铁基新材料系无硅氟钛酸钾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综合再利用产成品,用于颜料、涂料等领域。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