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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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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16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有关股东持股意向情况:卢旭球、王堂新承诺自公司董事会2017年12月4日审议控股股东提议变更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之后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12号”《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6,67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16]14号”文审核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1,670万股A股股票自2017年1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上述限售股股东中,卢旭球、王堂新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16日。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不在本次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47.3万股限制性股票。2017年11月10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成,实际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了共计45.3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6,670万股增加到6,715.3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45.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70万股。上述限售股股东中,除肖紫君女士参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外,其他限售股股东均未参与。

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综上,卢旭球、王堂新各自所持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卢旭球、王堂新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的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上述限售股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4、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月16日。

3、本次申请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有关股东持股意向情况说明: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外,卢旭球、王堂新分别于2017年12月4日以书面方式承诺:自公司董事会2017年12月4日审议控股股东提议变更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之后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高送转预案的公告》(2017-069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范围内购买理财产品。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等事项的议案》,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上增加10,000万元,至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和相关合同文件签署,授权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2017年6月1日及2017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更新如下:

说明:公司与上述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是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理财产品本金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500万元。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审议的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等事项的议案》。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四川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人民币15,000万元的额度上增加5,000万元,至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

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17年11月27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理财产品。2017年11月28日,公司子公司四川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富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收回。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2018年1月8日,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常平支行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创富理财宝盈6号90天第31期

2、参考年化净收益率:4.8%

3、起始日:2018年1月9日

4、到期日:2018年4月9日

5、投资期限:90天

6、投资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7、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8、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常平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以闲置募集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属于期限较短、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9,300万元。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