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02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1月6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及相关事宜授权的议案》
为了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的高等级债券(以下简称“境外美元债券”)。
(一)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3、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以最终备案的发行额度为准。
4、债券类型:境外高级美元债券。
5、债券期限:预计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期),或永续前3年不可赎回,或永续前5年不可赎回,可分次发行,最终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发行前市场情况和投资者反馈确定。
6、票面利率形式:拟采用固定利率品种,最终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而定。
7、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将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S条例,面向美国以外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发行。
8、还本付息安排: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9、上市地点: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的债券将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合适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最终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而定。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募集的全部资金将在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条件下调回境内使用,公司将按照外汇管理局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备案、结汇和回流。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募集资金合计10亿美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偿还境内公司债券及金融机构贷款和一般公司用途。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负责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具体决定和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有关的事务,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和调整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费用、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以及办理本次发行的境外美元债券上市等与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决定聘请为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并决定中介机构报酬等相关事项;
3、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通函、认购协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等),并办理境外美元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 办理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申报及债券上市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市申请表、电子呈交系统账户申请表及条款及细则同意书、豁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或规则的申请等)及其他法律文件;
5、 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6、 办理与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包含整个境外债券注册有效期内)之日终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业务,提高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将全资持有的重庆天豪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豪门窗”)10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新宜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新宜汇”)。
受让方重庆新宜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陶虹遐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新宜汇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总价款为16,590.14万元,其中包含股权转让款5,951.38万元,收回基准日股东借款净额10,638.76万元,上述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周达先生及其配偶李媛女士因个人住房需求,拟购买公司商品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周达先生与李媛女士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周达先生与李媛女士拟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竹宸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金科嘉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重庆“金科﹒天元道”和“金科﹒九曲河”项目商品房各一套,合计金额为405.0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周达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融资上账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含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事项。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公司预计在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500.48亿元(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详见预计融资担保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
3、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融资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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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按照合作惯例,为了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融资上账速度,切实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8.62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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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和资金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3)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100.03亿元;对单个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20.01亿元;
(4)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的12个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月25日(周四)15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19日(周五)。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03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及相关事宜授权的议案》,为了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的高等级债券(以下简称“境外美元债券”)。 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 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发行方案
1、 发行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3、 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含10亿美元),以最终备案的发行额度为准。
4、 债券类型:境外高级美元债券。
5、 债券期限:预计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期),或永续前3年不可赎回,或永续前5年不可赎回,可分次发行,最终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发行前市场情况和投资者反馈确定。
6、 票面利率形式:拟采用固定利率品种,最终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而定。
7、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将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S条例,面向美国以外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发行。
8、 还本付息安排: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9、 上市地点: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的债券将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合适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最终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而定。
10、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募集的全部资金将在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条件下调回境内使用,公司将按照外汇管理局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备案、结汇和回流。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募集资金合计10亿美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偿还境内公司债券及金融机构贷款和一般公司用途。
11、 决议有效期: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境外美元债券发行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负责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具体决定和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有关的事务,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和调整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费用、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以及办理本次发行的境外美元债券上市等与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决定聘请为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并决定中介机构报酬等相关事项;
3、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境外美元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通函、认购协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等),并办理境外美元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 办理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申报及债券上市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市申请表、电子呈交系统账户申请表及条款及细则同意书、豁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或规则的申请等)及其他法律文件;
5、 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6、 办理与境外美元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包含整个境外债券注册有效期内)之日终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
三、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的条件后实施发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债后续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04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重庆新宜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新宜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持有重庆天豪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豪门窗”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涉及的交易金额为16,590.14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业务,提高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将全资持有的天豪门窗10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新宜汇。
受让方重庆新宜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陶虹遐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新宜汇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总价款为16,590.14万元,其中包含股权转让款5,951.38万元,收回基准日股东借款净额10,638.76万元,上述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新宜汇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04月0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金科天籁城美社第6幢1-302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虹遐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1639108R
主营业务:房地产营销策划;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利用互联网销售百货;旅游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等。
根据重庆新宜汇提供的资料,截止2016年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27.71万元,净资产为-7.0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87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27.72万元,净资产为-7.47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39万元。
股东情况:自然人陶虹遐持有其99.90%的股权,自然人陶国林持有其0.10%的股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重庆新宜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陶虹遐女士控制的企业,属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概况
1. 交易标的:本公司持有的天豪门窗100%的股权。
2. 交易标的权属状况: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无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无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天豪门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907479844
法定代表人:廖云
成立日期: 2006年08月31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银锦路68号2幢1-1
注册资本:4,5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不存在享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
主营业务: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生产、制作、安装;栏杆制作、安装;钢衬的生产、销售;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生产、销售:铝合金,塑钢型材,五金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的制作、安装;保温材料生产、制作、安装、销售;中空玻璃制作、销售。
4. 财务情况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8]463号),天豪门窗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6年末,资产总额为82,209.54万元,负债总额为77,341.91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68,833.80万元,净资产为4,867.6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7,322.55万元,营业利润为-482.13万元,净利润为-150.7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92.42万元。
截止2017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9,049.09万元,负债总额为14,590.90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11,103.5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536.45万元,净资产为4,458.19万元,2017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为8,875.11万元,营业利润为-730.55万元,净利润为-410.7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77.64万元。
5. 标的股权最近三年又一期无其他交易或权益变动及评估情况,公司对其无历史反向交易。
6.评估情况
(1)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7)第275号)。
(2)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
(3) 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
(4) 主要资产及评估增减值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天豪门窗主要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存货账面值为3,923.10万元,评估值为4,545.14万元,增值622.04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值为2,126.21万元,评估值为2,429.81万元,增值303.6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值为693.59万元,评估值为1,261.14万元,增值567.55万元。
(5)具体评估汇总情况: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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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天豪门窗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9,049.09万元,负债总额14,590.9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4,458.19万元。
经本次评估,资产总额20,542.28万元,负债总额14,590.9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5,951.38万元,评估增值1,493.19万元,增值率33.49%。
(7)评估增值原因
本次评估,评估增值1,493.19元,增值率33.49%,主要系存货增值、固定资产摊销年限调整、无形资产价值调整所致。
(二) 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豪门窗股权,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天豪门窗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向天豪门窗提供股东借款余额累计11,310.72万元,已在本次交易中安排为股权交割前置条件,在收到上述股东借款及股权转让价款后3日内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天豪门窗仍可能持续存在经营性往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从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公司与天豪门窗预计发生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截止目前实际已发生1,173.43万元),此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天豪门窗和/或关联方对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天豪门窗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各方
转让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重庆新宜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 转让标的及比例;
公司持有的天豪门窗100%股权
3.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关联方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即以5,951.38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公司持有的天豪门窗100%的股权。
支付方式:受让方在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5,951.38万元;天豪门窗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目前对公司的全部股东借款11,310.72万元。
4. 代偿股东借款安排:由受让方在协议签订后2日内向天豪门窗提供资金11,310.72万元,作为代偿款项并用于偿还本公司股东借款。
5. 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 交易标的交付和过户安排:只有当交割日前天豪门窗对公司的所有应付欠款及股权转让款均已到达公司指定账户后,公司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7. 基准日安排: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7年10月31日。双方确定,自基准日起目标公司的经营结果归乙方享有,基准日之后目标公司所产生的负债由乙方承担。
8. 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违法合同相关约定的,守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守约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有权按逾期时间及股权转让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三计算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守约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有权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9. 员工安置: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不负责处理目标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目标公司员工由股权转让后的目标公司与乙方负责承接,包括股权转让前所欠付的劳动报酬、绩效奖励、欠缴的五险及对劳动者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均由股权转让后的目标公司及乙方承担。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独立的第三方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天豪门窗股权,旨在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业务,提高房地产主业核心竞争力。一方面,符合公司目前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公司将收回对天豪门窗的投资和股东借款,有利于盘活公司资源,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正面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其他事项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需要,公司通过剥离部分非主营业务从而进一步聚焦公司房地产主业,并根据市场化的商业谈判达成本次交易,且交易对方具备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代偿股东借款的能力,不存在该等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从年初至今,公司与重庆新宜汇及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九、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评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和关联方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 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评估的前提假设合理, 选择的评估方法充分考虑了本次交易的目的与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方法恰当, 评估结果公允合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交易事项选聘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该选聘结果是经交易双方协商认可的,其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上述评估机构为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与公司及交易对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3)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4)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均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均选取了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相关的评估方法、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5)鉴于目标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根据本次资产评估事宜采用的评估方法,其资产评估和所有者权益有一定评估增值,但其评估结果客观反映了目标公司的内在价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有助于公司通过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业务,提高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转让股权定价参照第三方审计、评估结果及公允合理原则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过程中,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系正常经营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行为。
十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针对此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业务,提高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文本;
5、相关审计、评估报告;
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05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周达先生及其配偶李媛女士因个人住房需求,拟购买公司商品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周达先生、李媛女士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人员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周达先生与李媛女士拟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竹宸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金科嘉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重庆“金科﹒天元道”和“金科﹒九曲河”项目商品房各一套,合计金额为405.0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周达,男,汉族,身份证号:51062519810215****,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2、李媛,女,汉族,身份证号:51021119800820****,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周达先生之配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竹宸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金科嘉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重庆“金科﹒天元道”和“金科﹒九曲河”项目商品房各一套,详见下表:
■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签署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房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管理制度,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307.3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符合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公司关联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及相关文件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保荐机构对公司关联人向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人向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06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预计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并非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融资上账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含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事项。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公司预计在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500.48亿元(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详见预计融资担保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
3、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事项已经2018年1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预计融资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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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
(1 本节被担保人股权结构系根据截止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登记信息整理而来。)
1、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汇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05月1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8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 278,161.77万元,负债总额为368,569.53万元,净资产为9,592.24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176,203.90万元,利润总额17,514.05万元,净利润13,279.83万元。
截止2017年 9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64,015.12万元,负债总额为847,184.96万元,净资产为16,830.16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9,174.24万元,利润总额9,673.38万元,净利润7,237.92万元。
2、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星聚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01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学智路95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4,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27,482.57万元,负债总额为200,565.82万元,净资产为26,916.7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9,196.49万元,利润总额23,567.39万元,净利润19,677.62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55,858.89万元,负债总额为419,929.30万元,净资产为35,929.5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593.90万元,利润总额11,241.76万元,净利润9,512.85万元。
3、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04月0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82,071.36万元,负债总额为142,405.68万元,净资产为39,665.6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8.89万元,利润总额-776.85万元,净利润-339.27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17,085.06万元,负债总额为480,263.16万元,净资产为36,821.90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2.99万元,利润总额-3,100.91万元,净利润-2,843.78万元。
4、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18,927.28万元,负债总额为248,366.81万元,净资产为70,560.4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1,456.99万元,利润总额-1,590.80万元,净利润-2,273.31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98,607.86万元,负债总额为419,465.99万元,净资产为79,141.88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9,121.96万元,利润总额10,351.77万元,净利润8,581.40万元。
5、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08月11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北腊口林业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4,979.90万元,负债总额为91,739.79万元,净资产为43,240.11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3,196.72万元,利润总额1,787.13万元,净利润1,427.06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9,378.62万元,负债总额为121,395.14万元,净资产为47,983.4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814.10万元,利润总额5,576.00万元,净利润4,743.38万元。
6、 公司名称:重庆奥珈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科.10年城47号1楼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 2,104.39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楼盘销售代理;房屋租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5.04%的股权,天津金耀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42%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54%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504.06万元,负债总额为2,506.00万元,净资产为1,998.0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75万元,净利润-1.75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3,773.85万元,负债总额为61,783.01万元,净资产为1,990.8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9.63万元,净利润-7.22万元。
7、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年11月0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宁路161-197-2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79,979.67万元,负债总额为837,825.40万元,净资产为142,154.2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6,675.36万元,利润总额111,738.09万元,净利润113,406.33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746,388.12万元,负债总额为1,635,718.68万元,净资产为110,669.4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61.59万元,利润总额14,802.25万元,净利润15,719.77万元。
8、 公司名称: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时代购物广场B区B2幢9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81,443.45万元,负债总额为154,172.05万元,净资产为127,271.4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3,607.81万元,利润总额15,051.60万元,净利润13,000.75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65,931.62万元,负债总额为153,417.63万元,净资产为112,513.9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042.52万元,利润总额3,157.73万元,净利润1,140.05 万元。
9、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5年01月0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红路19号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 2,201.0195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8.81%的股权,天津金耀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74%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73,810.43万元,负债总额为273,807.08万元,净资产为3.3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785.69万元,利润总额-1,834.93万元,净利润-1,542.73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3,949.72万元,负债总额为216,437.10万元,净资产为17,512.63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80.87万元,利润总额15,707.60万元,净利润15,810.51万元。
10、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09月1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平湖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 3,039.88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8.69%的股权,天津金耀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81%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8,240.95万元,负债总额为76,030.20万元,净资产为2,210.7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24万元,利润总额-921.89万元,净利润-707.38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9,164.63万元,负债总额为147,616.05万元,净资产为1,548.5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51万元,利润总额-701.04万元,净利润-702.04万元。
11、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竹宸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08月2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4号附4、5号金科星城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自有房屋出租;商业运营;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8.81%的股权,天津金耀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74%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0,916.12万元,负债总额为77,973.39万元,净资产为2,942.73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4.58万元,净利润-55.93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92,080.42万元,负债总额为390,285.44万元,净资产为1,794.98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5.20万元,利润总额-1,530.34万元,净利润-1,147.75万元。
12、 公司名称:重庆中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06月0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科技大厦A区8楼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 2,011.79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9.41%的股权,天津金耀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29%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3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430.95万元,负债总额为17,761.99万元,净资产为-1,331.04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025.90万元,利润总额2,868.25万元,净利润2,889.68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17,747.72万元,负债总额为218,826.17万元,净资产为-1,079.00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8.867万元,利润总额252.04万元,净利润252.04万元。
13、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亿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05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香溪路1号附9号3-2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7,045.71万元,负债总额为144,968.87万元,净资产为2,076.84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0.63万元,利润总额-499.60万元,净利润-273.17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7,824.82万元,负债总额为160,949.90万元,净资产为6,874.92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4,009.81万元,利润总额6,374.08万元,净利润4,798.08万元。
14、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07月2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号3-3第三层第12房
法定代表人:周星伟
注册资本:3,8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中建三局西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系2017年7月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90,335.59万元,负债总额为190,382.15万元,净资产为-46.56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2.08万元,净利润-46.56万元。
15、 公司名称:重庆市璧山区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08月1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泉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材、装饰材料等;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23,885.22万元,负债总额为179,491.07万元,净资产为44,394.1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60,936.33万元,利润总额2,122.74万元,净利润1,779.33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26,329.69万元,负债总额为279,854.17万元,净资产为46,475.52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091.09万元,利润总额2,452.87万元,净利润2,081.36万元。
16、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4号附12、13号金科星城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 29,411.764706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0,605.62万元,负债总额为96,459.73万元,净资产为34,145.8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48,913.77万元,利润总额41,129.00万元,净利润3.38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8,920.76万元,负债总额为222,683.68万元,净资产为36,237.07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869.98万元,利润总额1,365.75万元,净利润2,091.19万元。
17、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嘉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05月0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4号附10、11号金科星城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 3,009.71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等;自有房屋租赁;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9.68%的股权,天津金耀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14%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18%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2,010.80万元,负债总额为59,018.20万元,净资产为2,992.6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8.98万元,净利润-6.75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70,310.78万元,负债总额为267,546.62万元,净资产为2,764.16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48万元,利润总额-317.53万元,净利润-238.15万元。
18、 公司名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金科佰乐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盛区黑山镇农中社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等;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重庆峻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4,555.44万元,负债总额为62,123.34万元,净资产为-7,567.9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952.17万元,利润总额-1,943.56万元,净利润-1,943.56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1,913.24万元,负债总额为53,618.88万元,净资产为-11,705.6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509.48万元,利润总额-4,137.74万元,净利润-4,137.74万元。
19、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世纪大道99号A栋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7,317.45万元,负债总额为160,086.07万元,净资产为-22,768.61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2,791.76万元,利润总额3,488.80万元,净利润3,488.80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16,714.06万元,负债总额为240,120.49万元,净资产为-23,406.43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263.91万元,利润总额-637.82万元,净利润-637.82万元。
20、 公司名称: 重庆金科顺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06月09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百安大道538号B幢1单元201室
法定代表人: 喻林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等;自有房屋租赁;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8.81%的股权,天津金耀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74%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999.72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999.7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14万元,净利润-0.18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8,860.61万元,负债总额为36,860.39万元,净资产为2,000.22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68万元,净利润0.51万元。
21、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坤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04月0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52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自有房屋出租;企业管理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重庆坤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6,831.80万元,负债总额为57,707.07万元,净资产为29,124.73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8,361.59万元,利润总额14,195.86万元,净利润10,689.90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08,229.41万元,负债总额为181,017.91万元,净资产为27,211.50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753.02万元,利润总额9,666.67万元,净利润7,168.40万元。
22、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06月0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中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房地产中介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22,971.47万元,负债总额为160,625.39万元,净资产为162,346.0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933.45万元,利润总额5,145.23万元,净利润3,674.91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48,391.85万元,负债总额为168,246.94万元,净资产为180,144.91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30.47万元,利润总额12,608.03万元,净利润12,287.88万元。
23、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正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05月2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乌龙村1组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房地产中介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6,793.46万元,负债总额为76,562.74万元,净资产为230.7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6,566.02万元,利润总额-591.14万元,净利润-461.36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4,894.45万元,负债总额为74,903.59万元,净资产为-9.1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376.59万元,利润总额-152.64万元,净利润-239.86万元。
24、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03月0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大道91号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52,936.33万元,负债总额为91,100.38万元,净资产为61,835.9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1,257.95万元,利润总额6,787.42万元,净利润5,031.00万元。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54,578.81万元,负债总额为89,317.66万元,净资产为65,261.16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667.46万元,利润总额5,498.37万元,净利润3,425.21万元。
25、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汇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中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 5, 924.42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 。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9.28%的股权,天津金耀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45%的股权,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27%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公司及其他股东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2,731.39万元,负债总额为191,512.64万元,净资产为41,218.7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2,989.55万元,利润总额14,554.08万元,净利润13,620.29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03,193.52万元,负债总额为68,559.79万元,净资产为34,633.7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750.14万元,利润总额6,348.15万元,净利润5,515.52万元。
26、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07月15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开县云枫滨湖路(金科开州城)
法定代表人:黄志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28,357.92万元,负债总额为308,566.51万元,净资产为219,791.41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2,335.81万元,利润总额30,376.36万元,净利润25,752.13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60,061.05万元,负债总额为157,521.40万元,净资产为202,539.65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75.05万元,利润总额1,622.77万元,净利润-2,294.27万元。
27、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索特F幢
法定代表人:黄志良
注册资本:15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71,992.12万元,负债总额为219,719.50万元,净资产为152,272.6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1.25万元,利润总额-2,614.87万元,净利润-2,284.55万元。
截止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08,954.65万元,负债总额为557,118.50万元,净资产为151,836.15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2.60万元,利润总额-463.56万元,净利润-436.47万元。
28、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工业园区B区
法定代表人:黄志良
注册资本: 14,192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重庆简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下转1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