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恽燕桦(身份证号:310105196305****4X)、陈国强(身份证号:350500195812****1X)、史洁(身份证号:360103198207****26):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你们有配合调查工作的义务。因多次与你们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调查通知书》(沪调查通字2018-1-001号、沪调查通字2018-1-002号、沪调查通字2018-1-003号),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接受调查,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21-50121611或021-5012112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A座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