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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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预计负债计提方式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8-00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预计负债计提方式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预计负债计提方式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或“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回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回复的内容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告显示,长期租赁合同预计负债的计提方式于2017年12月28日变更,预计将增加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人民币3.6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影响额的计算过程和影响财务报表的期间范围。

答复:

本集团预计负债计提方式变更前,根据远期运费协议(FFA)两年期报价,于每个会计年度末评估租赁合同未来2年的预计亏损情况,并计提预计负债。

如果继续按照该方式计提预计负债,本集团2017年末预计负债余额约为人民币4.16亿元(其中“新澄洋”轮、“新宜洋”轮和“香港勇士”轮三条VLCC预计负债余额约为人民币3.79亿元,“艾维亚”轮和“帕维亚”轮两条散货船舶预计负债余额约为人民币0.37亿元)。按照变更后的预计负债计提方式,即对未来1年内即将退租的租入船舶,将合同租入租金与管理层根据航运市场未来一年走势判断的预计收益进行比较,如果产生亏损则计提预计负债。按照变更后的预计负债计提方式计算,本集团2017年末预计负债余额约为人民币0.55亿元(其中“香港勇士”轮预计负债余额约为人民币0.18亿元,“艾维亚”轮和“帕维亚”轮两条散货船舶预计负债余额约为人民币0.37亿元)。综上,新旧会计估计对2017年度的影响为两者之差,预计将增加2017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人民币3.61亿元。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应从本集团尚未披露的财务报告期间初始日期,即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适用,影响本集团2017年四季度及后续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

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中远海能长期租赁合同预计负债的计提方式变更的影响金额进行了复核,并对影响财务报表的期间范围进行了检查。我们认为,中远海能长期租赁合同预计负债的计提方式变更的影响金额及影响财务报表的期间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公告显示,为了降低会计估计与实际行情差异的影响,将公司长期租入船舶合同计提预计负债的方法调整为对未来1年内即将到期退租的租入船舶计提预计负债。请公司结合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说明此次变更预计负债计提方式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

第四条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八条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租入船舶的租赁合同按照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确认预计负债的规定。

2017年度原用于评估租入船舶合同未来2年预计亏损的远期运费协议(FFA)两年期报价与实际市场行情出现较大偏离。根据2016年12月份远期运费协议(FFA)报价,经计算,2017年FFA-TD3报价预估TCE(等价期租租金)约16,800美元/天。2017年本集团计提预计负债的3艘VLCC实际经营TCE约25,800美元/天,2017年实际与预估比率为154%,差异较大。

国际航运市场易受政治、经济、供需、自然条件等多方面的影响,以致运费价格产生波动,这为预测未来运价带来较大困难。因为FFA指数偏离会降低本集团在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对未来2年船舶经营收益的预测准确性,故本次变更后本集团不再完全参考FFA指数进行预测。

公司管理层根据有效期租市场报价、相关机构的预测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相对合理预测未来1年市场收益水平,变更后的计提方式更能体现长期租入船舶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的可靠性。

根据公开信息,国际大型航运公司商船三井(MOL)、日本邮船株式会社 (NYK)、戴安娜航运公司(Diana Shipping)和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均对租入船舶亏损合同计提过预计负债。

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远期运费协议(FFA)报价与实际市场行情进行了比较与分析,并了解了其他航运公司对租入船舶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我们认为,中远海能此次变更预计负债计提方式是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公告显示,本次预计负债计提方式变更后:对未来1年内即将到期退租的租入船舶,根据管理层对未来一年市场走势的判断预计未来收入,合同租金扣除预计收入的金额计提预计负债。请公司说明此次预计负债计提方式变更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计负债的构成、计提方式、所涉及的业务及合同情况等。

回复:

构成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变更的船舶租约情况说明:

1、公司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维特公司于2008年5月28日和德国公司Dr.Peters签订了期租“新澄洋”轮和“新宜洋”轮两条VLCC的合同。租金为53,475美元/天,租期为16年。两条船舶分别于2011年一季度和三季度交船。

2、公司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油运”)和HIGH-Q INVESTMENTS LIMITED签订了期租“香港勇士”轮VLCC的合同,该船舶于2013年6月1日交船,租金为37,500美元/天,租期为5年±30天。

上述3条VLCC油轮主要投入到中东—远东特别是中东—中国的进口原油运输中,用于自营。

③大连油运和ELVIA 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BH&CO.KG签订了期租“艾维亚”轮散货船合同,该船舶于2011年8月30日交船,租金为25,500美元/天,租期为“4+1+1+1”年±60天。该艘船投入POOL经营,从事欧洲区域的煤矿运输业务中。

④大连油运和PIAVIA 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BH&CO.KG签订了期租“帕维亚”轮散货船合同,该船舶于2011年8月30日交船,租金为25,500美元/天,租期为“4+1+1+1”年±60天。该艘船投入POOL经营,从事澳洲到中日韩的煤矿运输业务中。

变更前:

本集团租入的三艘VLCC按照FFATD3报价预估2018年TCE(等价期租租金)约14,700美元/天,2019年TCE约18,300美元/天,2017年末计提预计负债约人民币3.79亿元。两艘散货船舶预估2018年的日租金约为10,000美元/天,2017年末计提预计负债约人民币0.37亿元。

2017年末,上述两项共需计提预计负债约人民币4.16亿元。

变更后:

公司对未来1年内即将到期退租的租入船舶,根据管理层对未来1年市场收益水平预测未来收入,合同租金扣除预计收入的金额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管理层根据有效期租市场报价、相关机构的预测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判断“香港勇士”轮预计2018年TCE约19,300美元/天,2017年末计提预计负债约人民币0.18亿元。公司管理层判断两艘散货船舶预计2018年日租金约10,000美元/天,2017年末计提预计负债约人民币0.37亿元。上述船舶合计确认亏损合同预计负债约人民币0.55亿元。

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中远海能预计负债涉及的长期租赁合同及业务进行了检查和了解,复核了中远海能预计负债的构成、计提方式。我们认为,中远海能变更后的预计负债计提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