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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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2018-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体育”)收到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33100020、GR201733100297),证书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及大丰体育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及大丰体育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17年至2019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17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对公司2017年定期报告中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