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18-00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8年1月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10: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4-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罗绍德、涂伟萍、谢晓尧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邹榛夫、邹珍贵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将其自有房屋出租给公司作为办公、研发场所。
邹榛夫、邹珍贵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14:00时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18-00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8年1月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11: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4-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18-00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18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沙太货运站广从货运部、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234.58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3,355.25万元。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贵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贵、邹珍美、邹珍凡、陈明星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47568980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星路69号(自编之二)
法定代表人:邹珍祥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9日
营业期限:2003年3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713,080.9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5,147,792.83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730,358.42元,净利润为993,222.2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珍祥之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22945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西北部(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玖拾捌万伍仟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和实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369,048.9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757,800.17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78,612.66元,净利润为-8,543,301.2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沙太货运站广从货运部
1、基本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沙太货运站广从货运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L18825230W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沙太货运站5A12-14号
经营者:陈明星
组成形式:个体经营
注册日期:2007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沙太货运站广从货运部总资产为565,051.22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3,669.69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799,112.44元,净利润为39,468.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沙太货运站广从货运部经营者陈明星之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沙太货运站广从货运部为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沙太货运站广从货运部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369662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502房
法定代表人:温昌发
注册资本:贰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陶瓷网纹辊激光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激光陶瓷网纹辊研究、生产、开发、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9,519,497.7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3,292,325.65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409,392.27元,净利润为8,131,000.9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榛夫先生为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为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二)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1989年1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2,502,298.6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8,807,673.61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542,799.29元,净利润为313,984.1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7954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首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化工设备的设计与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84,077.7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009,798.26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398.11元,净利润为-461,935.3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榛夫先生为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采购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2、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18-00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将其自有房屋出租给公司作为办公、研发场所,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贵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贵、邹珍美、邹珍凡、陈明星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369662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502房
法定代表人:温昌发
注册资本:贰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陶瓷网纹辊激光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激光陶瓷网纹辊研究、生产、开发、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9,519,497.7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3,292,325.65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409,392.27元,净利润为8,131,000.9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榛夫先生为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为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给公司作为办公、研发场所。主要信息如下:
甲方(出租方):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部分、二楼、三楼部分、四楼部分、五楼及负一楼部分。
面积:4739.00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租金:每平方米人民币25元,自2018年10月1日起租金单价每年递增3%,每年的10月1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
水、电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电费按1.17元/度计收,如供电局价格调整,则按调整的实际数相应调整此价格;水费按科学城实际价格加上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开票费用计收。水电费由直接供给水电的单位收取。
物业管理费已含在每平方米人民币25元的租金之中,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5元。
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311450元。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10日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至甲方指定的账号上。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准则,房屋租赁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以市场价为基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正常办公需要,租赁办公场所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说明,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十、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6、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18-00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14: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30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15:00至2018年1月3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月23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贵、邹珍美、邹珍凡、陈明星将回避表决。
上述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月1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18年1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0-85526634。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珈宜、王小昌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