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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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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04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8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05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拟开展2.7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06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1.4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07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开展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08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2月3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其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09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2月3日,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09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8年1月29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1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4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热力”)

● 本次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为中孚热力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热力累计担保总额为1.1亿元。

● 截至目前,中孚电力实际担保总额为4.93亿元;中孚电力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光明路1号

法人代表:武岩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供热;热力设备、器材、器具的销售。

中孚热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孚电力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孚热力资产总额为37,913.29万元,负债总额为35,563.77万元,净资产为2,349.52万元;2017年1-9月利润总额为-254.81万元,净利润为-247.7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电力拟为中孚热力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融资用于补充中孚热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生产经营平稳,资信状况稳定,对其担保不会损害中孚电力的利益,同意中孚电力为中孚热力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3.0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5.1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1.05%,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0.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6.05%;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5.0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108.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84.4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5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2.8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5.83亿元。

●金丰煤业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5.1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8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秦书杰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9月30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40,596.61万元,负债总额为134,333.82万元,净资产为106, 262.79万元;2017年1-9月利润总额为1,026.02万元,净利润为1,026.0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2.8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有:(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借款;(2)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借款;(3)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借款;(4)在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需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其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一年,金丰煤业为以上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资金用途均为补充金丰煤业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稳定,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上金融机构申请的2.8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3.0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5.1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1.05%,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0.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6.05%;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4.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5.0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108.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84.43%。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炭素”)拟将15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2.7亿元,期限为3年。

?华融金融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炭素拟将15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2.7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中孚炭素15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设备中除公司实物出资部分外的其他设备所有权已经通过资产负债一并转移的方式转移给中孚炭素。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大厦六、七楼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592,676.0754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中孚炭素15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中孚炭素所有

(4)设备评估净值:人民币29,759.21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孚炭素拟将15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设备出售给华融金融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至租赁期结束,回购设备。

租赁物:中孚炭素15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设备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3年

担保情况:本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华融金融租赁所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中孚炭素所有,至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中孚炭素。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中孚炭素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中孚炭素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本次中孚炭素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其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4亿元,期限为3年。

?华融金融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4亿元,融资期限为3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大厦六、七楼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592,676.0754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

(4)设备评估净值:人民币14,653.6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华融金融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至租赁期结束,回购设备。

租赁物: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3年

担保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华融金融租赁所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公司所有,至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本次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拟将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东英腾华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英腾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亿元,期限为3年。

?东英腾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电力拟将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东英腾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亿元,期限为3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英腾华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Q1193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4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中孚电力部分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中孚电力所有

(4)设备评估净值:人民币11,736.05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孚电力拟将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东英腾华,以售后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至租赁期结束,回购设备。

租赁物:中孚电力部分机器设备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3年

担保情况:公司拟为此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东英腾华所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中孚电力所有,至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中孚电力。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孚电力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中孚电力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本次中孚电力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其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8-009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2017年2月3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根据相关决议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2月3日至2018年2月2日)。

2017年7月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19年2月3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延长12个月至2019年2月3日,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8-01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2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29日

至2018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6-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8年1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11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8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拟开展2.7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1.4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开展1亿元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