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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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2018-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8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0股,发行价为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9,811,742.4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3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2日验资报告》(XYZH/2016BJA1071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期货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下:

由于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将保荐机构更换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并分别与前述六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7年7月6日,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6,937.61元(低于500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期货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