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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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8-00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张弛、郜卓、封和平、陈维胜、荆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 232.3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24,070.49万元变更为24,302.79万元,公司总股本由24,070.49万股变更为24,302.79万股,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相关人员就上述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的生产、运维和管理效率,为打造公司“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奠定坚实基础。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对公司组织架构作出调整,具体为:人事行政部分拆为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采购部更名为营销采购部;营销中心更名为国际业务部;证券部、战略投资部合并为证券投资部;增设董事会办公室;增设安全环保部。

4、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选举,董事张新海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新海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张新海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公告编号:2018-00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已完成,公司向362名激励对象授予232.3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32.3万元,注册资本由24,070.49万元变更为24,302.79万元,总股本由24,070.49万股变更为24,302.79万股,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8-00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文件。本协议所涉合作事项,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美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5756096T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2层101-207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218.6549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艳松

营业范围: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达美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达美盛于2013年在新三板挂牌,是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大数据管理及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存量资产管理和价值提升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达美盛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发展”或“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达美盛于2018年1月11日在北京签署《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不断推进,为更好地服务公司主业发展,索通发展亟需与技术实力雄厚、服务品质优良的信息化专业服务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打造公司“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提升主营业务的生产、运维和管理效率,满足信息系统完善、提升运维服务以及应用支持的需要。

同时,达美盛亟需制造业用户扩展自身业务类别,打造业务多元化发展的信息化企业。

索通发展与达美盛本着优势互补、互相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双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二)合作内容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规划原则,达美盛提供技术支撑,索通发展结合国内外同类先进企业经验和自身实际需要,共同开发适合公司需求的信息化产品,提高生产、运维和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智慧工厂”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各自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2. 达美盛全力协助索通发展加快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的建设目标,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服务:

a) 提供国际同类先进企业信息化实践案例和发展趋势分析;

b) 结合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经验、新技术发展趋势、索通发展实际需求,帮助索通发展研究制订专项解决方案和实施计划;

c) 面向索通发展,建立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以及包含远程与现场、一线与二线服务的全方位嵌入式工作机制;

d) 提供达美盛战略客户享有的各种专属政策。

(三)合作机制

1.双方定期会晤与沟通,就工作内容进行会商,达成共识,建立及指导双方战略合作涵盖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2.双方在内部分别设立“工作小组”,依据此框架协议开展具体业务和新增业务的合作。对属于合作范围内的软硬件采购、技术开发与实施、运维、应用支持等服务,要拟定具体的合作协议并予以明确。

(四)保密及对外披露

关于协议及其附属协议,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协议/文件的内容及在本协议项下战略合作中获得或知悉的与对方业务的有关资料和信息,按照中国法律或相关监管部门要求需要一方披露的除外。

(五)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本协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六)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前的至少三个月前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本协议将自动续展,续展的期限与本协议相同。

(八)附则

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并操作实施。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成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除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改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效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运维和管理效率,满足信息系统完善、提升运维服务以及应用支持的需要,为实现公司“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工厂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是否能够如期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