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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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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8-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司将于2018年1月18日(周四)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8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18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李军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汤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掌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邢杰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周武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苏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兆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宋建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周利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社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金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选举高爱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议案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监事3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 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刘兆年)》(公告编号:2017-057)、《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宋建波)》(公告编号:2017-058)、《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周利国)》(公告编号:2017-059)。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2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赵晨、习志鹏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六、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以上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

2、赞成、弃权或反对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划“√”;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了职代会联席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王劲东先生、况春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劲东先生,1971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具有国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曾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总法律顾问、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王劲东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9%;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况春江先生,1962年生,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粉末冶金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公司技术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技术中心综合管理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王劲东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