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12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的6580万股本公司股票触及补仓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凯恩股份”,证券代码 002012)自 2017 年12月 28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控股股东质押股票触及补仓线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经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通过增加存单、房产及所持公司股份等担保物,已经消除补仓风险。
一、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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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2,238,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9%。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1,557,39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17%,占公司总股本的17.44%。
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1,557,392股,其中质押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6,580万股,占累计质押比例的80.68%,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质押的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若出现平仓、冻结、拍卖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公司将提醒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如下信息:
(一)说明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二)控股股东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持续披露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等风险的后续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股份或其他担保物的数量、强制平仓进展情况、拍卖结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动、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四)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还应当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凯恩股份,证券代码:002012)自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相信公司具有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时为坚定投资者信心,维持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拟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期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2018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期间、承诺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