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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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2018-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编号:2018-00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11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TEREX EQUI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TEREX EQUIPMENT”)以及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沃上海”)分别出具的《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核实确认,TEREX EQUIPMENT以及特沃上海分别对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做出补充,公告如下: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持股目的”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补充前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补充后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补充前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补充后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