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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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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8-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0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8年1月11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出席职工代表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选举陈海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陈海元,男,1954年出生,1991年至1999年任中山市坦背镇胜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1999年至2005年任中山市坦背镇胜龙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至2014年历任中山市东升镇水利所副所长、所长助理;2014年7月退休,2015年3月起任公司监察专员,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5年9月提名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海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海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海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