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获批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28日,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申请》。
2018年1月12日,公司取得吉林证监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18]2号),核准公司变更《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变更为: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全资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公司可以全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另类投资业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章程》以下条款及引用条款序号依次变动。
经该次吉林证监局核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1月)。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