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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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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10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10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10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http://new.cgws.com/

(105)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详细):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详细):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注册日期:1993.3.16

注册资本:3.9亿

联系人:万恋

电话:021-68762007

客服电话: 4008-877-780

网址:http://www.cfc108.com/

(10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107)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10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10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昭琛

联系人: 吴翠

电话: 010-60619607

传真: 86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110)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万容

电话: 010-89188345

传真: 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11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http://www.jhzq.com.cn

(1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韩钰

电话: 010-6083 3754

传真: 010-5776 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11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13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11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8号新金桥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 周盛

联系人: 金昌明

联系电话:021-61766938

客服电话: 400-669-5156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1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6号卓明大厦2号院2层

法定代表人:杨纪峰

联系人:陶翰辰

联系电话:010-85721404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1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 010-88066632

传真: 010-880662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1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 望京SOHO T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010-61840688

传真: 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11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11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 赵明

电话: 021-20324155

传真: 021-203241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120)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联系人:樊晴晴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 话:(021)51150298

传 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签字人) 单峰、张勇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验资报告签字人) 张勇

四、基金的名称

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中高等级信用债的积极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主动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央行票据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债券资产。本基金所指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信用评级在AAA(含)到AA(含)之间的信用债。本基金投资的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GDP、CPI、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本基金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变组合期限结构。先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方向,然后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情景分析,构建组合的期限结构。

本基金应用骑乘策略,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相对较高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下滑来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二)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本基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及其久期配置范围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三)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信用债券的投资,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债券收益率、流动性等因素,评估其投资价值,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对信用评级低于AA级的信用债投资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债券的信用基本面,综合考虑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基金将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四)息差策略

本基金可以通过债券回购融入和滚动短期资金作为杠杆,投资于收益率高于融资成本的其它获利机会,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本基金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财富指数。

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财富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较高信用等级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指数成份券种主要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品种。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较高信用等级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停止编制,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应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的报告期为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0.3其他资产构成

1.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1.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工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A

工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B

2.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2月2日至2017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2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M为申购金额;

2、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养老金客户须通过我公司直销柜台申购。

2、赎回金额的计算

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 Y为持有年限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对于持有A、B类份额持有期少于30日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A类份额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A类份额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A类份额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信息,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最近一期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7、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对账单服务”、“在线客户服务”、“网站服务”相关内容;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