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8-0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15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公司拟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
公司于2016年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且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过,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
公司董事拟由11人变更为7人,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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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且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过,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结合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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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注:
1、《公司章程》是指拟修订的《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修改前后条款内容以“……”指代者,为修改前后内容一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1)原第十二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和主持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现修订为: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和主持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
(2)原第三十条规定: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司2005年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现修订为:第三十条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公司2006年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设立公司开发大兴区黄村镇海子角村、辛店村棚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开发大兴区黄村镇海子角村、辛店村棚改项目。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城建兴悦置地有限公司(以当地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股权比例100%。
项目位于大兴区黄村镇东片区,总占地面积246.3公顷,需拆迁改造地块面积为167.79公顷,地上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2.12万㎡。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22.44亿元,开发周期约为3.5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合作开发怀柔区城中村棚改项目的议案
城中村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老城区北侧,总占地面积约122.22公顷,其中包含国有土地约9.75公顷,集体土地约112.47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6.29万平方米(含回迁房建筑面积43.41万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39.59亿元,开发周期约为4年。
经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同意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城中村棚改项目,由公司的托管公司北京城建兴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具体开发运作。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际投入兴怀公司的资金比例享有兴怀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代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陈行、宋建波、周清杰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与集团公司合作,积极参与棚改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增加土地储备,扩大房地产主业开发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2018-04号公告。
6、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购买产品展示中心用房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购买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15号天都首郡18号楼作为产品展示中心用房。房屋总建筑面积1867.5平方米,购房价格28,572,750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5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2018-05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公告编号:2018-0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开发怀柔区城中村棚改项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北京市怀柔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城中村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约139.59亿元,开发周期约4年。
2、该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与集团公司协商,公司拟与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城中村项目,由公司的托管公司北京城建兴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怀公司”,集团公司持股100%,由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胜公司”,兴怀公司持股65%)负责项目具体开发运作。公司与集团公司按照实际投入兴怀公司的资金比例享有兴怀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
项目总投资预计约139.59亿元,开发周期约4年。
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集团公司为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公司股权40.39%,注册资本 108,197.3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代华,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是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商品混凝土、钢木制品、建筑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及车辆租赁;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城中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2.22公顷,其中包含国有土地约9.75公顷,集体土地约112.47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6.29万平方米(含回迁房建筑面积43.41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预计约139.59亿元,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中学用地、小学用地、托幼用地、体育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交场站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环卫设施用地、供水用地、供燃气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等。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城中村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39.59亿元,包括前期费用、征地补偿及相关税费、房屋征收补偿及相关税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其他费用、安置房建设成本、财务费用、利润、两税、审计费、委托入市交易费,共十一部分。
(二)根据城中村项目规模,拟分多期滚动实施,同时考虑到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及各项手续的审批时间,以及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难度,预计项目整体开发周期约为4年。
(三)在城中村项目开发建设达到融资贷款条件之前,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自有资金由双方协商向兴怀公司投入。
(四)城中村项目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后,双方按照实际投入兴怀公司的资金比例享有兴怀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深度挖掘首都资源优势,密切关注棚改政策,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棚改项目建设。此次公司与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城中村项目,进一步扩大棚改开发规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有助于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示良好公众形象。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公告编号:2018-0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31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31日
至2018年1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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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3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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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4、登记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82275566转893、627
(2)传真:010-82275598
(3)联系人:夏冉、吕家辉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1、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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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