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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
老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2.66%的股份,并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泸州老窖持有本公司12.99%的股份。老窖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35.66%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老窖集团所持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老窖集团现持有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500723203346U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泸州市国窖广场,法定代表人张良,注册资本为2,798,818,800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大米;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材;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农副产品储存、加工、收购、销售;农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车身、布展广告;媒体广告代理;种植、销售:谷类、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蔬菜、花卉、水果、坚果、香料作物;养殖、销售:生猪、家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老窖集团总资产为7,960,452.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75,966.29万元;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447.77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老窖集团总资产为7,720,341.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95,315.08万元;2017年1-3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693.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泸州市国资委。泸州市国资委成立于2005年3月,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7号兴泸综合大厦27楼。泸州市国资委是代表泸州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对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地方国资管理机构。
十、控股及重要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华西期货、金智投资和银峰投资,重要参股公司为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一)华西期货
华西期货原名成都大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007年12月7日,华西有限与原成都大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股东成都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该两股东持有的成都大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全部股份,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3月26日以《关于核准成都大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44号)核准该转让事项。2008年7月22日成都大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更名为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华西期货注册资本为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小泉,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通惠门路3号,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项目及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本公司持有华西期货100%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西期货总资产253,888.35万元,净资产为44,508.2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109.94万元,净利润为2,459.73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华西期货总资产251,717.81万元,净资产为45,543.47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180.00万元,净利润为1,094.72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审计。
华西期货的全资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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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智投资
金智投资成立于2010年5月31日,注册资本为2亿元,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西楼三楼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小平,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流动性较强的证券;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根据2016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规定,本公司对金智投资进行了整改,将其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不再从事直接投资业务。本公司持有金智投资100%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智投资总资产24,638.49万元,净资产24,330.7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3.41万元,净利润-3,586.84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智投资总资产28,843.57万元,净资产28,475.96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7.72万元,净利润3,654.23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审计。
金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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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华西朗志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和华西东方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注2:如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九、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之“(一)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之“2、银峰投资及金智投资与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诉讼案”所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金智投资持有成都金智百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已完成工商变更。
(三)银峰投资
银峰投资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号8F,法定代表人为杨炯洋,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银峰投资100%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银峰投资总资产100,892.44万元,净资产94,385.27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92.30万元,净利润62,488.25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银峰投资总资产95,258.56万元,净资产94,817.50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92.18万元,净利润700.07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审计。
(四)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31日,注册资本为1亿元,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10楼,法定代表人为王立立,经营范围包括: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转让提供交易场所及相关服务;为非上市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有关服务;为相关各方提供咨询、信息等中介服务。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现有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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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8,369.20万元,净资产7,872.17万元。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52万元,净利润-994.48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836.72万元,净资产7,281.00万元。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3万元,净利润-591.17万元。以上数据经四川华信审计。
十一、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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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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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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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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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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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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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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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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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净资产
3、长期投资比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4、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净资产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6、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年初和年末资产(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7、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6、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会令第125号)、《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报告期内持续符合监管标准。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的主要监管指标情况如下:
1、2017年6月30日主要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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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12月31日主要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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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6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自2016年度起,本公司按照新规要求对需列示的监管指标明细进行了调整。
3、2015年12月31日主要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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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有资金参与公司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与总份额的比例超过20%的原因是投资者净赎回导致总份额下降。其中,第一名是融诚3号,产品合同约定公司作为管理人自有资金不能在到期前赎回,造成融诚3号自有资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被动超限。该约定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注2:自有资金参与公司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与总份额的比例超过20%的原因是投资者净赎回导致总份额下降。其中,第二名是融诚2号,产品合同约定公司作为管理人自有资金不能在到期前赎回,造成融诚2号自有资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被动超限。该约定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6年9月末,融诚2号通过修改合同、赎回自有资金的方式使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降到15.00%,符合监管规定。
4、2014年12月31日主要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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