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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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2018-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8-00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并做出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永刚先生的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工会提名,全体职工代表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杨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杨永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永刚先生,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东莞信泰联精熙集团、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200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公司计划部、市场部、产品运营中心、产品线等部门工作,历任计划部产品计划员、市场部交付主管、产品运营中心交付平台经理、公司4T产品线供应链经理、华为客户产品线高级产品线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电装生产线高级生产经理。

杨永刚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永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8-00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根据相关规定,议案1、2、3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孟凡博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2: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14日-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15:00至2018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9,000,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368,240,8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6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6 %。

会议由董事长孟凡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委派周守梅律师、刘菊兰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1 选举孟凡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9,000,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1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

1.2 选举朱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9,000,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

1.3 选举胡丹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9,000,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

1.4 选举钟伟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9,000,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

1.5 选举万正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9,000,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

1.6 选举叶秀军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9,000,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

以上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1 选举王征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9,000,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

2.2 选举马洪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9,000,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

2.3 选举杨勇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9,000,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3.1 选举李艳华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9,000,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3.2 选举李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9,000,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4,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

以上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他们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李艳华女士、李明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杨永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武汉凡谷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8-00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立即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15日16: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孟凡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孟凡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孟凡博先生、朱晖先生、胡丹女士、钟伟刚先生、万正洋先生、叶秀军女士、马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孟凡博先生担任召集人。

2、选举王征女士、马洪先生、杨勇先生、孟凡博先生、万正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征女士担任召集人。

3、选举马洪先生、王征女士、杨勇先生、孟凡博先生、胡丹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洪先生担任召集人。

4、选举杨勇先生、王征女士、马洪先生、孟凡博先生、胡丹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杨勇先生担任召集人。

三、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续聘孟凡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孟凡博先生于2017年8月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公司董事会认为,孟凡博先生已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通过学习、接受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孟凡博先生从事射频器件行业多年,是公司核心管理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孟凡博先生为公司总裁,续聘孟凡博先生为公司总裁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晖先生、胡丹女士、万正洋先生、邹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五、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续聘邹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邹堃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相关资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邹堃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邹堃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六、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王征女士、马洪先生、杨勇先生对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所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七、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娜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彭娜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二。

八、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李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李珍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三。

李珍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孟凡博先生,198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本公司研发中心、市场部等部门工作,曾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兼任湖北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鑫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小溪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溪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兼任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副董事长、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北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Fingu Electronic Technology Oy董事长等职务。

孟凡博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与王丽丽女士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凡博先生现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5,340,200股,通过“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十七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约1,461,333 股。

2017年8月,孟凡博先生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处罚外,孟凡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孟凡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孟凡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晖先生,1978年生,大专学历,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微波技术部经理等职务,曾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兼任苏州凡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衍煦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朱晖先生在无源器件方面有着丰富的设计及开发经验,主导开发的“用于滤波器共面材质之间的局部焊接结构”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朱晖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117,500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丹女士, 1981年生,本科学历,2001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机械加工部生产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等职务,曾被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为副总裁,曾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兼任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董事长。

胡丹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正洋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加入本公司,一直从事产品开发、产品管理及客户市场相关工作,历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产品运营中心产品经理等职务,曾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产品运营中心总经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

万正洋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正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万正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堃先生,1983年出生, 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2009年9月至2012年3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邹堃先生曾先后担任广东立信集团运维中心项目主管、丝宝集团投资运营部投资经理等职务,2016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自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自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邹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邹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恒先生,1982年出生,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参加华中科技大学财务总监培训班学习,获财务总监研修班结业证。

王恒先生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审计部审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采购部采购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咸宁市金湛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成本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恒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彭娜女士,1982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供职于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武汉昱升光器件有限公司,201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审计部审计主管、内部审计负责人、高级成本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彭娜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彭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珍女士,1979年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金融方向),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0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证券部工作,自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珍女士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8-00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立即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15日17:0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李艳华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李艳华女士,1972年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武汉市长航集团(总公司)青山造船厂、深圳王氏华高(中国)有限公司。李艳华女士2000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电装部等部门工作,曾任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产品线经理、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兼任武汉凡谷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董事、武汉凡谷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凡谷自动化有限公司、武汉凡谷陶瓷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李艳华女士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34,375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艳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艳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